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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碗蒸蛋却因醉驾获刑 驾车前要避免食用含酒精类食品
2016年12月19日 08:30:03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李丹 通讯员 海薇

  浙江在线12月19日讯 一碗核桃肉蒸蛋,竟把老陈(化名)送上了海宁法院的被告席,还令其吃了“牢饭”。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来自海宁斜桥的老陈是一家建材经营部的负责人,回忆起几个月前导致其身陷囹圄的那场“酒驾”,真叫他直呼“哑巴吃黄连”,却又只能怪自己迷糊,唯有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今年8月5日下午,老陈像往常一样去公司食堂吃饭,点了酒酿核桃清蒸蛋,一入口,老陈就抱怨这菜口味太过清淡。于是乎,食堂师傅又为他加了些调料。谁知,正是这调料成了导致老陈之后出事的“罪魁祸首”,原来,食堂师傅加的是半斤黄酒,且度数不低,酒精含量达16%。

  饭后,老陈在开车回家的路上,被执勤交警拦了下来作例行检查,发现老陈身上有酒气后,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面对测出结果,老陈却傻了眼:血液中乙醇成分含量为105mg/100ml,已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老陈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海宁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被告人老陈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留1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俗话可谓众所周知,然而,有部分市民将对“酒驾”的理解局限于“喝酒”。审理该案的法官借此提醒广大市民,日常生活中,驾驶前除了不能喝酒,也需要尽量避免过多食用含酒精类食品,如豆腐乳、果啤、醉蟹、啤酒鸭、酒酿食物、酒心巧克力等,以免积少成多,影响驾车安全。


标签: 醉驾;酒驾;驾驶;酒精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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