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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吨从1.6元上调至2元 嘉兴市本级实行新水价
2017年08月22日 10:56:27 来源: 嘉报集团 记者 符 静

  经过约20天的集中抄表,嘉源给排水有限公司的抄表工完成了对市本级38万自来水用户的水量统计结算工作。从8月20日起,市本级实行新水价。

  据了解,从8月1日至8月20日,市供水部门挨家挨户对所有用户的用水量进行统计结算。此次抄表工统计的用水量还是按照原先的收费标准,在这之后将实行新的收费标准。

  新的收费标准为:居民生活用水,每户每年用水量在204立方米及以下的,每吨水价从1.6元上调至2元;每户每年用水量在204至360(含)立方米的,每吨水价从2.4元上调至3元;每户每年用水量在360立方米以上的,每吨水价从3.2元上调至6元。非居民生活用水从每吨2.6元上调至3.45元。特种行业用水从每吨4.5元上调至5.8元。新水价实行后,居民的阶梯水价由原来按月计改为按年计。

  此次水价调整,居民表示影响不大。市民吴先生一家三口去年有9个月的用水量在17立方米以下,在夏季的3个月用水量激增,平均每月在21立方米左右。总体算下来一年总的用水量没有超过204立方米,按第一级水量标准收费。“按照新水价,平均每月水费只增加了5.8元。“吴先生说。

  另外,为了保障困难群众生活不受影响,供水价格调整后,对市区城乡低保家庭、特困残疾人家庭和特困职工家庭,在每月免费使用2吨水的基础上,用水价格不作调整。上述家庭可持证到城乡供水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

标签: 用水量;水价;收费标准;居民生活用水;城乡低保家庭 责任编辑: 蒋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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