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1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施宇翔 通讯员 李迪刚 市委报道组 沈鑫) “莫书记,这是群众送来的两条烟,上交给纪委,请做好记录。”近日,海宁市硖石街道农丰社区党委书记何林峰走进街道纪委书记莫贾琴的办公室,将烟转交纪委。今年硖石街道部分地区拆迁安置,有群众想走“后门”,找到何林峰送了礼。不过何林峰的标准只有一个:对照“小微权力”清单,按章办事,能回绝的当场回绝,实在不行,就交纪委做好备案。
今年以来,海宁市周王庙镇、马桥街道、硖石街道等根据当地实际,相继将涉及村级权力的条文进行整理,浓缩成简单易懂的“权力清单”,干部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一目了然,并出台配套惩戒机制,从源头上把农村基层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村级重大事项“五议两公开”、村级行政公务一律“零招待”、每张报销发票都要多方签字并审批……在海宁马桥街道,每名村干部都按照清单要求,按章办事。街道纪委书记宋明良说,自从采取“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措施,制度严了、矛盾少了、民心齐了,做事情也就顺了。
在莫贾琴看来,最大的变化是纪委接到的咨询电话越来越多。 “朋友送了两瓶酒,能收吗?”“工程快到期了,完不成怎么办?”“过节这样的慰问金能发吗?”莫贾琴说,很多村干部都带着这样的问题来纪委咨询,说明大家心里的那根弦已经“越绷越紧”,“我们干部的作风在转变,从原来的不敢腐到不想腐,权力运用越来越规范。”
如今,当地干部和群众都逐渐感受到了改革带来的“红利”。硖石街道充分利用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广播、公示栏、微信等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示宣传,保障群众对村级“小微权力“的知情权,党群干群关系切实改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决。马桥街道则把权力清单印制成册,发放给村民群众,发动群众开展监督,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有制度要求,就有惩戒措施。日前,硖石街道某村党组织在社保安置中“优亲厚友”,街道党委对照权力清单相应条目,对该村党总支书记权力“越界”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处理,此举让当地党员干部真正意识到小微权力清单看似“小微”,但威力着实不小。
大力推行“小微权力”规范化,给海宁党风廉政建设带来了一股新气象,村干部违纪人数也在减少。2015年,该市村干部违纪人数为15人,2016年减少到8人,而今年1至9月,仅有2人违纪。海宁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规范农村基层权力运行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必须常抓不放,既让基层干部省心清白,又让村民百姓放心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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