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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六不予”政策剑指违法建筑
2017年11月29日 08:34:13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张 萌 通讯员 王 辉

  “你家别墅有没有违法建筑?如果有,是无法抵押和转让的。”时下,在桐乡市买卖联排和别墅,“中介圈”和“银行圈”的人都会先问这样一个问题。

  原来,近期桐乡市出台了《关于对违法建筑采取“六不予”措施的实施细则》。记者获悉,政策实施近2个月时间,已有17户别墅、排屋被列入黑名单,其中3户的违法建筑已由业主自行整改拆除。

  什么是“六不予”政策呢?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对违法建设行为的长效管控,推动“美丽桐乡”建设,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三改一拆”行动违法建筑处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嘉兴市违法建筑认定与处置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桐乡市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对违法建筑采取“六不予”措施的实施细则》,并于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

  “六不予”政策适用于桐乡本地行政区域内相关涉违建筑以及单位的管理,即不予不动产确权登记、不予不动产变更交易、不予房产贷款抵押、不予核发相关证照、不予提供公共服务、不予市场准入评优。

  “‘六不予’政策的实施需要多个部门配合参与,并形成完整的信息收集反馈链条。”桐乡市“三改一拆”办主任王文兵告诉记者,因此他们专门指定工作人员做好信息流转工作。

  “这是我们刚收到的杭州银行咨询函,等我们确认是否有违法建筑再反馈回去。”桐乡市“三改一拆”办工作人员说。记者看到咨询函上写有“今坐落于梧桐街道碧水雅苑排屋申请贷款抵押……”收到咨询函后,工作人员将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属地责任主体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填写《现场踏勘表》,属于采取“六不予”措施的涉违建筑,“三改一拆”办会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涉违房产信息抄告函》,函告不动产登记中心、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和公共事业单位采取“六不予”措施。

  与此同时,桐乡市还建立了违法建筑“六不予”数据库,数据库来源包括主动入库和被动入库,主动入库主要是经举报、巡查或其他渠道发现并确认后的涉违建筑,被动入库是办理相关业务时发现的涉违建筑。

  据悉,根据“六不予”政策,对发现的违法建筑限制措施按照“三步走”原则执行。首先,告知相关登记办理部门,暂停其不动产首次、转移和抵押登记;其次,根据违建情况和房屋使用状况,对涉及生产、经营的房屋可以进一步采取不予核发相关证照的措施;最后,对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建筑可以采取不予提供公共服务的措施。

  既然“六不予”政策对房屋有诸多限制,那么要解除“六不予”措施应该怎么做呢?桐乡市“三改一拆”办副主任焦炜告诉记者,当事人向属地责任主体提出复查申请,属地责任主体组织行政执法、建设部门现场踏勘,并出具《现场踏勘表》,整改到位后当日报“三改一拆”办,由“三改一拆”办出具《解除“六不予”措施抄告函》。

  “如果还没有整改到位,那我们还是继续实施‘六不予’政策。”焦炜强调。

  截至目前,桐乡市“三改一拆”办共收到360封咨询函,已完成321户现场踏勘,其中认定有违法建筑的17户,3户已经自行整改拆除。

标签: 建筑;违法;六不予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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