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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靶向”治理交通隐患保平安
2018年06月27日 08:25:27 来源: 嘉兴日报 朱弼瑜 沈晓芸 张 欢

  今年1至5月,南湖区交警大队辖区内,电动车(含电动三轮车)死亡交通事故占总数的66.67%。

  开着电动车上路,方便快捷,容易停车,已经成为很多人喜欢的出行方式。但因为很多电动车驾驶人无视交通法规,开车带人、逆向行驶、闯红灯等各种违法行为比比皆是,这种出行方式也已经成为危险性最高的代步方式。今年,南湖区将整治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列入“平安南湖”建设十大行动之一,在全区“珍爱生命、铁拳护航”交通安全大会战中,电动车也成为被重点关注严查、整治的对象。

  给“小而快”立规矩

  本次整治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重点目标包括两轮电动车、三轮电动车和四轮电动车(老年代步车)。这些车辆虽然“身材娇小”、分量轻,但很多都属超标车,速度可不慢,有时甚至不顾交规,意图与机动车辆“争锋”,对人对己都非常危险。

  这次的专项整治将无证驾驶超标车辆、闯红灯、逆向行驶、违反规定载人、电动车安装遮阳伞等非法装置、未在规定车道内行驶、电动三轮车进入禁行区域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等八大类型列为重点整治违法行为。

  不少电动车驾驶人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违法,还有些人觉得反正自己不是汽车,就算有了这些违法行为监控探头也拍不到,甚至有人觉得“汽车反正会让的”。

  而这次专项整治对重点违法行为定下了“四个一律两个从重”严管措施,驾驶电动车上路,如果存在违法行为,不但要罚款,还可能面临拘留、扣车等系列法律的严惩。

  自专项行动开始以来,南湖区交警大队现场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2133起。

  多措并举整治违法

  6月22日,南湖区交警大队深入余新镇、大桥镇、七星街道,为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等辖区的企业员工、江南新家园等社区的老人送上“爱心头盔”,为电动车粘贴反光条,其间共免费发放安全头盔100顶,反光条900余条,宣传册200余份,暖心举措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点赞。

  这只是南湖区为此次专项行动“配套”的宣传活动之一,目的是引导人们遵守交通法规,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才是重点。

  为此,南湖区在前期宣传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整治工作措施的宣传营造起整治工作氛围,尤其是对老年人、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了走村入户、进学校、进企业等一系列宣传活动。

  而在各交通要道、农村出村口等,也有大量志愿者、网格员开展文明劝导,对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劝导。南湖区交警大队更特地制作电动车整治宣传展板,以便更好地在道路执法时,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教育劝导。

  而在路面管控方面,南湖交警在坚持每月“逢十”行动的基础上,强化日常路面管控,落实常态管理。同时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每周都有至少一次集中整治,强化对电动车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而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还将对辖区生产企业、销售商家实施源头管理,对违法生产者、销售者依法实施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确保全区范围内任何生产企业、销售商家都不生产(拼装、改装)、销售不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四(三)轮电动车。

  链接:

  “四个一律两个从重”严管措施

  1.驾驶电动车在机非隔离的机动车道内行驶的、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闯红灯)通行的,一律依法予以罚款,并将车辆移至指定地点,接受安全教育。

  2.驾驶安装遮阳伞等影响交通安全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律依法予以罚款,并收缴非法装置。

  3.驾驶电动车载人3人(含)以上上道路行驶的,经检验鉴定为机动车且无证驾驶的,一律依法予以罚款并处行政拘留。

  4.无证驾驶电动三、四轮车(老年代步车)上道路行驶的,一律依法予以罚款并处行政拘留。

  5.对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重处罚。

  6.对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从重处罚。

标签: 电动车;南湖区;交警大队;整治;电动三轮车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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