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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主城区关闭活禽交易近2年 还有人在闹市养鸡鸭出售
2016年05月21日 10:41:20 来源: 现代金报 记者 朱琳

  养殖大量鸡鸭,现场味道十分难闻

  浙江在线05月21日讯 宁波市海曙区晶葳大厦北面的一处闲置地块上,有人种起了菜,有人养起了鸡鸭,光菜地倒是没污染,还有居民觉得像“天然氧吧”,可这上百只鸡鸭,却让人犯起了愁,不仅每天打鸣噪音很大,而且还有臭气。

  附近小区的陈女士给本报来电,她很担心,离家这么近,这么多鸡鸭的大规模养殖,不要说环境污染,还可能有安全隐患,“因为这些鸡鸭都是卖出去的。”

  闹市区养起了鸡鸭 附近居民怕禽流感心慌慌

  “就在环城南路和丽园南路交叉口,高架桥下,毛估估有几十亩的面积,里头上百户的人都在种菜,就只有那一家,除了种菜还养了鸡鸭,先养大,再卖掉。”

  “是一对安徽的夫妻,人也是住在搭在里面的棚子中的。”

  陈女士说,这里的鸡鸭一批卖完后,另一批又接上,每次都有好几十只。这对夫妻就用饭店里的剩菜剩饭喂食,因此养殖鸡鸭的这块地带环境很差,且臭味很重。据她所知,自从这块地闲置出来后,他们就生活在这里了。

  除了味道重,每天清晨五六点钟公鸡打鸣,鸭子乱叫,有人来了狗还跟着叫,陈女士说,她和周边的邻居投诉过好几次了,春节期间还见城管部门来过,但不管是不是在禽流感暴发期,都未见这里的鸡鸭消失。

  “别的都不计较了,我就是心里没安全感,在城区有这么多鸡鸭,实在不是什么好事。谁知道哪天禽流感暴发了呢?希望你们去看看,帮忙处理掉吧。”陈女士拜托了记者。

  记者一进“养殖场” 公鸡就成群结队扑过来

  记者前天上午在环城南路和丽园南路路口的东北角,找到了这块大范围的闲置地块,一眼几乎望不到边。

  走进菜地,能见到三三两两戴着草帽在侍弄蔬菜的市民,玉米、土豆、黄瓜、青菜……一打听,大家对这对养殖鸡鸭的夫妻都有些了解。

  “对的,一直都在养,他们就住在那个最大的棚子里。”

  “嗯,我们都是种菜的,自己吃不掉了才到市场上去卖,就他们养了鸡鸭。”

  根据一名老伯的指引,记者在菜地中间地块,找到了这个养鸡鸭的女主人,她说自己在这儿住了10多年,一共养了50多只生蛋的鸭子,另有七八只公鸡,还有几十只母鸡、阉鸡,加起来不足100只。

  记者看到了它们,只是还未走近,三只看门狗已经冲着记者狂叫,接着,一只大公鸡也来凑热闹,冲记者打鸣,还往记者身上扑。随后“公鸡兄弟们”一只接一只地向记者进攻,打鸣声此起彼伏,待在边上的看门狗虽被拴在树上,也加大了叫声。一时吓得记者踉跄后退,上演“人鸡大战”。

  鸡鸭未经检疫对外出售 主人称现在没禽流感没关系

  “哈哈,把你当母鸡了吧。”突然记者身后传来声音。

  “你是头一次来,它们都很警觉,吓坏了吧?”是养鸡鸭的女主人,她还不忘打趣,她的丈夫外出办事去了。

  “这儿能养鸡鸭吗?”

  “不能啊,以前城管来查过的,现在没禽流感没关系,一旦有了我就得赶紧处理掉。”

  “你怎么卖?”

  “我啊?我不去市场上直接卖的,都是我去卖菜了,一些老主顾就会问我要鸡和鸭,然后我给他们送去。杀也是我杀的,一批卖完了,我再去抓几十只过来。我这可跟土鸡一样,卖25元/斤,鸭子的话,200元/只。”

  没聊几句,记者就闻到了陈女士所说的异味,相比另外几十亩菜地,这里的环境明显要差很多——

  几只母鸡正啄着碗里的残羹剩渣,边上堆着废弃的空矿泉水瓶,女主人捡回来准备卖的,另外还有不少生活垃圾。

  部门回应

  该地块有10多公顷五年前被规划为居住用地

  主城区有那么大的空地,却且被用来种菜、养鸡鸭,遭到了居民的质疑为了弄清楚该区段的详细情况,记者昨天联系了海曙区规划局,得到消息称:

  根据《宁波市气象路地段(HS06)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区域(环城南路以北、丽园南路以东区块)规划为居住用地。

  该规划由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并于2010年4月12日通过宁波市人民政府审批。东至长塘河、南至环城西路、西至丽园南路、北至泗州塘河用地面积约21.4公顷。而被用来养殖种菜的,记者采访的这块区域面积为10.4公顷。

  据了解,虽然早在2010年的时候就规划为居住用地,但是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使用,所以就被这两夫妻“开发”成又养鸡鸭又种菜的“世外桃源”了。

  城管表示属违规主城区已关闭活禽交易

  那么在主城区到底可以养鸡鸭并且销往市场吗?

  记者了解到,自2014年7月起,宁波市已实施主城区永久关闭活禽交易,这里的“主城区”,指的是海曙、江东、江北、鄞州4个区所属的街道,石碶街道除外。

  另外,《宁波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食用鸽。居民饲养宠物和信鸽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对宠物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排泄的粪便,物主应当即时清除。

  且该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如(擅自)饲养家禽家畜和食用鸽,责令限期处理;逾期不改正的,予以没收,并可按每只五十元处以罚款。

  昨天下午,记者把采访情况反映给了海曙区城管局,段塘中队执法队员经现场勘查,发现陈女士反映的地块已被征收,但土地一直未被开发利用,造成了周边部分居民利用空闲土地在其中种菜,并有个别人员养鸡鸭家禽的情况。

  段塘中队已多次上门清理,但难以彻底根治,接下来中队一方面会继续跟进,另一方面将积极联系土地管理单位,共同做好征收土地的监管工作。

标签: 活禽;宁波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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