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5月26日讯(钱江晚报记者 邵巧宏)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现在,很多家务事,比如离婚、各种财产纠纷、孩子的抚养权等等问题,都被提到了法庭上解决。事情可能不大,却关乎个人及家庭幸福。
为更加妥善地处理家事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范围内选取了100家左右的法院,自2016年6月1日起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鄞州法院被指定为浙江省三家试点法院之一。
昨天,鄞州法院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改革的细节。
与以往都有哪些不同?来听听鄞州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的李法官详细讲解。
非离不可了么?
家庭情感破裂程度将有评估
闹到法院要离婚的,是不是真的都非离不可?答案是未必。不少夫妻只是吵架后的一时冲动,也有人只是想法官来评评理。
为了尽可能对婚姻关系进行修复,鄞州法院将建立家庭情感破裂程度评估制度。这个制度不是说给家庭情感破裂程度简单地划分等级,而是根据家事调查员给出的调查结果,心理咨询师给出的意见,由法官进行综合判定。
李法官说:“如果我们发现这对夫妻离婚只是家庭关系的一次危机,还不到非要离婚,这时,法庭就会尽可能对婚姻家庭关系进行修复、劝说,促进纠纷化解。”如果真的已经到了破裂无法修复,无论是劝说还是调解都无效时,法庭会以适当的方式裁决。
不公开审理
未成年孩子禁止出庭
家事都比较隐私。此次改革中,鄞州法院将推行家事审判不公开审理制度——除当事人合意公开或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性等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外,法庭将坚持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
新举措里,还有一条很重要的:禁止未成年人出庭作证。
“我们碰到过很多案例,离婚的夫妻双方为了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常常会不顾及孩子的感受,让孩子出庭来作证。”李法官说。
“妈妈是不是经常很晚回家”、“爸爸是不是经常在外面赌博打麻将?”——过去的很多家事纠纷案中,家长都会要法官向孩子当庭求证。李法官告诉记者,以前,这种情况,法庭会在庭外单独对孩子进行询问。这次的改革就是严禁此类事情发生,避免家长的纠纷对孩子造成更深的伤害。
财产不如实申报
法庭会考虑判决时让你少分财产
离婚时,除了孩子的抚养问题,财产分割恐怕是两夫妻最关心的事了。在办离婚的时候,夫妻想方设法转移财产,也是常见的事。
李法官讲到一个案例——结婚时,双方去公证名下两套房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到了离婚时候,男方动起了小脑筋,偷偷把一套房过户给了父母。法官发现后,在判决时,判决了男方少分财产。
为了杜绝这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情况的发生,鄞州法院设立了财产申报制度。它要求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报财产,全面准确地申报婚姻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状况。如果不如实申报,后果也是蛮严重。将会被视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
一旦法官发现这种情况,判决时就会酌情考虑少分财产,而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还将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不少人性化的小细节
都将在6月1日实行
除了这些制度改革外,鄞州法院在小细节上也做了调整——比如有一条,变更诉讼主体称谓。以前在离婚夫妻起诉时,虽然还没离婚,但在诉讼状上已经变成了“原、被告”。“这其实是拉远了夫妻间的距离。”李法官说,这次改革取消了“原、被告”的称谓,变成家庭成员之间固有的妻子、丈夫等称谓。家事审判庭也重新做了装饰。场景和席位布置都坚持以“和”为主旋律,当事人席位卡都按照当事人关系设置,写成“妻子”、“丈夫”等。
还有,在审理案件事实争议较大且矛盾对立、涉及道德伦理和风俗习惯以及其他社会关注度高的家事案件时,将由2名法官和3-7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这样做的目的,是保障人民陪审员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的权利,并充分发挥其调解作用。
记者了解到,这一系列的改革将在6月1日正式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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