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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小伙迁移妻子户口遇难题 户籍部门解读有关政策
2016年06月06日 14:07:00 来源: 中国宁波网 孔玲

  浙江在线6月6日讯 根据我市《关于加强住房保障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按照2008年《关于在市区实行购房落户政策的通知》要求,购房落户政策的实施范围包括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北仑和鄞州等市六区的行政区划范围。适用时限是从2008年12月31日起取得住房所有权的。适用对象包括四方面人群:一是在适用时限、实施范围内购置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含)以上,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受理落户申请日期为限)以下的人员;二是经人事部门核准调入到市区工作,并在实施范围内购置住房的引进人才;三是在实施范围内购置住房,符合《宁波市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户籍登记管理办法》(甬政办发[2007]192号)条件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四是在实施范围内的购置限价房的外来务工人员。按照我市相关意见规定,经人事部门核准调入市区的优秀人才、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所购住房面积可不受限制。

  办理购房落户需要哪些证明材料呢?罗队长也做了详细介绍。四类购房落户人员办理落户时,必须提供的共有材料是房屋产权证、原户口所在地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其他证明材料略有区分。如作为引进人才落户的,须提供《人员调动(流动)介绍信》或《调入市区人员核准表》及劳动合同或单位就业的证明;作为优秀外来务工人员落户的,需提供荣誉证书、劳动合同、参保证明;作为购置限价房的外来务工人员落户的,除了劳动合同外,也要提供参保证明。

  罗队长还就购房落户条件做了几点提醒:

  申请人必须持有房屋产权的证明,且用途为住宅性质,属于私有房屋,最为重要的一点须是申请人实际居住的。其次还要符合“人户一致”的规定,申请人无论是国内城镇还是农村的常住人口(港澳台人员除外),皆可申请购房落户,落户以后的户口性质即是非农业户口。要注意的是,如果房屋产权为2人以上共有的,仅限其中一人适用购房落户政策,其他共有人不再适用该政策。

  按照宁波市现行购房落户政策规定,夫妻双方户口只要是共同迁入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原户口所在地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即可完成落户。

标签: 派出所;迁户口;户籍制度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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