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23日讯(钱江晚报记者 王健)昨天下午,宁波市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称,9月30日起,宁波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这标志着宁波将结束城乡二元户籍,正式迈入城乡户口一元制的新时代。
宁波推出的户籍新政,对农民有啥影响?落户是否放宽?种种问题,钱江晚报一一为您解读。
2020年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9月30日起宁波推行的新政中,将按照“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城市定位,适度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完善居住证制度,建设和共享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环境保护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据介绍,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宁波制定2个短期目标和1个长期目标。两个短期目标包括:一、在今年9月30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全市《实施意见》,出台本地区具体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于9月30日当天,在全市范围正式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二、年底前全面推开市域范围户籍制度改革。一个长期目标是,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成新型户籍制度,基本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各县市以合法稳定住所为条件
放开落户限制
将按照市六区和各县(市)两个层面,分别调整户口迁移政策。
市六区层面,按照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人员、有合法稳定就业人员、引进人才、投资人员、有突出贡献人员、亲属投靠人员、本区域范围内人员等类别,分别设定放宽的住所条件、就业类型、投资规模、学历(职称、技能)等级、居住年限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等具体落户标准,符合条件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包括无生活来源的未婚子女)、老年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并逐步实现镇海、鄞州、北仑与海曙、江东、江北户口登记、迁移管理并轨。
各县(市)层面,全面停止实施积分落户制度,以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条件,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现有户口簿
不要求统一更换
新政中明确,将加快宁波市人口基础数据库建设和应用,建设覆盖全市实有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市级人口基础数据库,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
同时,将落实公民如实申报户口和责任追究制度,彻底纠正户口管理中的“错、重、假”问题,确保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
今后户口登记不再标注户口性质。对现有居民户口簿不要求统一更换,但对群众主动申请的予以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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