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宁波 正文
盗刷参保人医保卡骗取医保基金 宁波5人被追究刑责
2017年01月23日 15:28:18 来源: 中国宁波网 记者 周琼 通讯员 任社

  日前,宁波市江东区怡康院卫生所、宁波江东百丈明州医药零售有限公司两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5名工作人员因诈骗医保基金,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6年2月,宁波市社会保险管理局通过智慧医保监管系统发现上述2家医药机构医保交易数据存在异常,经过调查取证,根据医保监管系统实时提醒,2016年3月12日,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联合警方对涉案人员进行了现场抓捕。经警方立案侦查,查实2015年9月至2016年3月期间,江东区怡康院卫生所中医医生黄某某,通过虚开外配处方,盗刷参保人员医保卡的手段,骗取医保基金4.86万元,所配中药材供其本人及送于他人服用。江东百丈明州医药零售有限公司负责人高某某串通黄某某,指使员工江某某、许某某、陈某某通过同样手段盗刷参保人医保卡,骗取医保基金4.7万元。

  目前,海曙区人民法院对上述犯罪事实,以诈骗罪,依法作出判决:黄某某、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江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许某某、陈某某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下一步,市人力社保部门将紧密联系警方,进一步加大对诈骗医保基金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也呼吁广大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社保卡;医保各定点医药机构要牢固树立法律法规意识,绷紧社保基金高压线这根弦,规范诊疗售药行为,因病施治,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确保老百姓救命钱不受侵害。


标签: 医保卡;医保基金;追责 责任编辑: 冯一伦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