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的蔡女士最近遭遇了一起健身卡纠纷。原本开在小区旁边的健身店“转移阵地”,离她家远了,过去不方便,她就想把卡退了,可跟健身店协商了一年多,对方就是不肯退,只答应延长有效期。闹心的蔡女士近日向媒体打来电话反映。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拖了一年多就是不让退卡
蔡女士家住镇海万科城,小区交付时,一家名为“帝斯堡健身”的健身店也开业了。2015年10月份,蔡女士在该店办了一张健身年卡,金额为1000元。可仅仅过了一个月,小区物业向蔡女士发来短信称,该店没有续交租金,提醒住户及时退卡,避免损失。
得知该店可能会关门,蔡女士要求退卡,但店方的回复是“不会搬离,会续租的”。过了半个月时间,蔡女士再次收到物业发来的短信,内容是该店续租了一个月。蔡女士遂再次要求退卡,但店方不承认准备关门,表示“物业每天盯着,怎么会逃走呢?”让蔡女士不用担心。
到2015年12月初,蔡女士发现该店门口贴了一张通知,称健身店即将搬迁到宁大科技学院附近的赛思大厦,目前正在装修,让客户不要担心,等新店开业后会处理老顾客的问题。蔡女士以新店位置离家远、不方便消费为由,打电话协商要求退卡,店方称退卡要等到新店开业。
就这样,店方先是承诺新店2016年5月份开业,之后又不断找借口拖延,一直持续到10月份。10月份后又告知蔡女士再次换地址,新店面仍在装修。
换址、装修了一年多,等到今年2月份,新店终于开业,在宁大科技学院学生宿舍附近,店名改为“飞健身”。于是蔡女士再去协商,被告知不能退卡,只能延长消费时间或蔡女士私下找人转让。
昨日,蔡女士对记者说:“他们要我自己找人转让,我到哪里去找人?再说我当初办的年卡收费是1000元,现在同样的卡,只要580元,怎么转让得掉?”
接到蔡女士反映的线索后,记者联系了原“帝斯堡健身”的老板唐先生。唐先生承认曾在万科城开过健身店,由于各种原因,店面搬迁过几次,如今的店名为“飞健身”,至于和客户的退卡纠纷,唐先生以一时说不清楚为由,不愿多说。
消保委称可以退,建议协商解决
昨日,记者拨打12315消费投诉热线咨询。一名工作人员查询到了蔡女士的投诉记录,回复称问题已得到了处理。对此,蔡女士对记者称,消保委和市场监督部门她都联系过,他们的答复大意相同,就是涉及预付消费卡纠纷的人太多,消保委只能调解。
记者了解到,关于预付卡消费纠纷,2011年宁波市曾出台过《宁波市商业预付卡消费争议处理暂行办法(试行)》,暂行办法第8条规定,“因消费者自身原因要求退费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折扣率或优惠价格,扣除已消费金额后退还余额,并可以同时收取不超过余额20%的违约金。”
消保委一名调解员表示,他们接到的健身投诉并不止这一起,以前这样的案例也有过,一般是由消费者付一定的违约金,双方解除合同。他个人认为,双方如果都有过错,可以各自承担一部分责任,如果消费者自身原因导致退卡,由消费者承担违约责任,但一点都不退,是不可以的。他仍旧建议蔡女士和“飞健身”协商解决。
这名调解员告诉记者,虽然宁波市对预付卡消费纠纷有规定,他们也一直按照规定在处理类似纠纷,但消保委的调解并没有强制力,如果对方坚决不同意,或是一直不理睬,不接受调解,最终他们也只能建议消费者走司法途径了。
鲜有消费者因此去起诉
如果协商不一致,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先例有多少?记者了解到,因预付消费卡纠纷起诉到法院的并不多,主要原因是消费纠纷涉及的金额往往在一万元以内。如果要起诉,除了支付诉讼费、律师费等外,消费者还要耗费大量精力和时间参与案件,很少有消费者愿意为了几千元钱大费周折,最终大都不了了之。
记者查询到,我市江北区法院2014年曾判决过两起健身卡退卡纠纷案例。其中一起为消费者因为家离健身会所太远要求退卡,法院判决消费者可以退,但须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退款总金额的约20%。
之所以这样判,有法律界人士分析,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以及参照《宁波市商业预付卡消费争议处理暂行办法(试行)》,虽然路途遥远、健身教练更换都不是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但“健身服务合同区别于其他合同类型,消费者在健身会所健身具有一定人身性,会所不可强制消费者履行该合同,在消费者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合同已不具备强制继续履行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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