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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曝光闯红灯 并非“多数人的暴政”
2017年06月26日 08:53:14 来源: 宁波日报 司马童

  ■法眼观潮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行人和非机动车扎堆闯红灯是个长期以来困扰交警的难题,也是广受诟病的交通顽疾。由于取证难,交警的管理和处罚无从下手。近日,济南交警部门在路口启用了“人脸识别”设备,在实现对交通违法人脸抓拍取证同时,还能识别并曝光违法者的身份信息。一项网上问卷显示,对此持赞成态度者远超反对者。(6月13日中国广播网)

  坊间有戏言,“科技越发达,做人越疙瘩”。的确,被称作“人脸识别”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记录系统,可以自动识别行人的头像,无论行人穿着什么样式的衣服,是骑着自行车或是步行,都可以自动识别出来。换言之,闯红灯者一旦被“刷脸”,其违规行为及身份信息等便也一清二楚、无所遁形了。

  “中国式闯红灯”陋习难除,关键还在许多人抱有一种“法不责众”的侥幸心态。现在,交管部门推出和启用“人脸识别”系统,就改变了总有“漏网之鱼”的执法短板。有了这种技术手段的精确辅助,势必能有效警醒许多人“想闯就闯”的不良习惯。

  “人脸识别”重在“诚信扫描”。目前,行人和非机动车若是闯红灯,分别给予罚款10元和20元的罚款,由于金额较低难达到震慑目的,这也是各地闯红灯行为屡禁不止的一大原因。借助于“人脸识别”的速拍速查,要么可以马上让闯红灯者在街头信息大屏上曝光,要么还能将之通报其工作单位,这就形成了经济处罚与“诚信丢分”的双管齐下,一些人自然也会吃一堑长一智,日后不敢随意造次了。

  有人曾认为,“中国式闯红灯”固然当治,但在公共场合循环播放被抓拍行人的影像是否涉嫌侵犯肖像权?对此,除了相关法规的最终解释,本人认为,闯红灯发生在公开场合,不利于交通安全,就不宜完全套用“肖像权”来求得遮丑与隐身。

  如今,不管行人还是非机动车的随意闯红灯现象,已然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反对,有了这样的民意认同,将一些对交通秩序完全置若罔闻者曝光亮相,或是给予其他处罚,就绝不会成为“多数人的暴政”。这方面,此前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通过官方微信曝光多名闯红灯的行人,以及莆田交警对行人闯红灯被抓拍后,行为人报考驾照须先参加教育学习,其驾考时间将被延后3个月等举措,都可谓有益促进了诚信建设。

  把“识脸”与“树信”牢牢结合起来,并让乱闯红灯者真切感受到失信的成本与代价,这是引导和促进文明交通的必然要求,也肯定能获得社会公众的普遍赞同与支持。

标签: 闯红灯;行人;人脸识别 责任编辑: 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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