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宁波 正文
市民对垃圾分类支持度高参与率低 公职人员不参与或将通报
2017年07月20日 08:36:57 来源: 中国宁波网 边城雨 林伟 范奕齐

  今年5月2日,宁波市委、市政府召开“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抓落实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垃圾分类工作作为100个项目中的一个,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社挂帅,组成了一支由市人大、市委办公厅、市法工委等组成的专项小分队。

  昨天上午,王建社带领垃圾分类破难题小分队在鄞州区召开了垃圾分类专题工作会议,对目前具体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研究。

  截至2017年6月底,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达75%。其中居住小区收集覆盖率60%,机关事业单位80%,国有企业90%,学校100%。累计推广居住小区584个,推广家庭户数31.81万户。

  市城管局分类中心的调研数据显示,市民对垃圾分类的支持率达到了90%以上。不过,真正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虽然一些比较好的小区如丹顶鹤小区、雍和苑小区居民参与率达到了70%左右,但纵观全市,居民整体参与率未达一半,部分小区参与率甚至更低。

  这是为什么,又该如何破解呢?

  问题:居民缺乏对垃圾负责的责任意识

  破题:垃圾收费研究已经启动,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明年出台

  在绝大多数市民的意识中,家中产生的垃圾只要离开家门就事不关己了,对产生垃圾的责任意识缺乏。“目前我市居民垃圾处置由政府兜底,居民不承担具体的处置费用,这也是居民缺乏对垃圾负责意识的主要原因。”市城管局垃圾分类管理中心副主任胡柳说。

  纵观全国,目前垃圾围城几乎是所有城市面临的困境,为破解这一难题,垃圾分类工作正在全国如火如荼推进,而垃圾产生者的责任意识也逐步进入公众视野。不少城市如广州、银川等正在试点垃圾收费机制,据了解,我市生活垃圾收费调研工作已启动,届时将根据居民家中分类情况,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

  另外,《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列为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调研项目、2017年预备项目,计划于2018年正式出台。届时,我市分类立法工作将实现全面突破,不同主体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将以法律形式呈现,市民作为生活垃圾产生者的责任制度也将进一步明确。

  问题:居民认为垃圾分类事不关己

  破题:公职人员率先垂范,不分类通报至单位

  “平时太忙了,实在没有闲心去关注垃圾分类。”王先生是宁波某知名企业的高管,他的话代表了不少年轻人的想法,似乎垃圾分类和自身的关联度不高,做和不做一个样。其实,垃圾分类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做好垃圾分类,不仅蓝天白云、青山绿水常在,我们的生活环境也将更好。

  记者从市城管部门了解到,进入夏季高温以来,我市生活垃圾量急剧增长,日均垃圾产生量已达5600吨,最高已破6000吨,远超我市垃圾处置能力。

  为了处置好每日产生的垃圾,全市所有的垃圾焚烧厂和填埋场都在超负荷运转。而这些处置的垃圾中至少一半以上都是可以资源化利用的。另外,目前厨余垃圾分类的效果也不理想。

  “目前,厨余垃圾日均收运处置量已达220吨左右,但分类效果不理想,利用率不到一半。”胡柳介绍,“为了保护居民分类积极性,我们坚持厨余垃圾(绿桶)单独收运,全市投入了45辆厨余垃圾收运车,每天穿梭于各个小区,也是希望我们的坚持能够换来居民分类准确率的提高。”

  大家都知道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源头分类成效好,可以极大缓解末端处置压力,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宁波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获得者,每个市民都应该积极投身其中,给垃圾分类,为健康加分,给环境添美,为文明增色!”王建社说,“建议建立公职人员垃圾分类通报制度,若公职人员在家中不参与垃圾分类,将直接通报至单位。”

  问题:“我分好了,末端又被混在一起处理了!”

  破题:市住建委将垃圾分类列入物业企业年度目标考核

  “我分好了,又被混在一起处理了!”这是目前居民对垃圾分类工作最大的质疑,也是最大的误解。

  从2013年7月我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以来,我市坚持四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

  其中,厨余垃圾由厨余垃圾收运车运送至厨余垃圾中试处置线进行处理;可回收物倡导居民能卖拿去卖,或者交给保洁员,并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积分兑换活动,最终进入我市供销部门的资源循环利用系统;有害垃圾由各区城管部门收集至各区的有害垃圾收集暂存(存储)点,由环保部门委托的具有专业资质的收运企业运送至北仑固废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置,并确定每月21日为我市的有害垃圾收集日;其他垃圾由城管部门收集后焚烧或填埋。

  “居民反映的混在一起的行为确实个别存在,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城管部门和住建部门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协调,加大对物业部门的宣传培训,明确物业企业工作职责,并联合市委督查室开展专项检查。”胡柳介绍说,“市住建委明确发文要求各区物业企业积极配合做好小区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坚决杜绝混装现象发生,并将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各区也正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奖惩机制。”

  目前,小区内垃圾混装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居民如果发现小区内有混装行为的,可以拨打监督电话87952278。

标签: 垃圾分类;垃圾;居民;处置;收集;城管部门;生活垃圾;物业企业;... 责任编辑: 王艺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