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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制定实施三大行动计划 全方位推进环境治理
2017年08月21日 08:41:33 来源: 宁波晚报 记者 林伟 通讯员 陈晓众

北斗河变清澈了。记者刘波摄

  家住海曙老小区的李先生一早就出门锻炼。“现在空气比前几年好多了,我们也不用看空气质量预报决定要不要去跑步了。”李先生经常在北斗河边打拳,他说,“这条河的变化太大了,以前几乎是一条黑臭河,现在连白鹭都来这里嬉戏觅食了。空气清新、河水清澈,让我们的幸福感更强了。”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在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明显。

  “十二五”期间,我市能耗累计下降18.7%;超额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分别削减24.85%、14.75%、26.84%、38.27%,其中二氧化硫削减比例全省最高,氮氧化物削减比例全国最高。

  同时,环境质量也持续向好。今年1~6月,空气优良率达到87.3%,比2013年提高了12个百分点;今年1~6月,水质优良率为65%,比2013年上升28.7个百分点,提升幅度位居全省前列。

  A 省级生态区县(市)实现全覆盖

  5年来,市委、市政府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2010年和2013年,市委先后作出《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和《关于加快发展生态文明努力建设美丽宁波的决定》,努力构建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文化、生态社会四大体系。

  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又提出了加快建设国际港口名城,努力打造东方文明之都的奋斗目标,实施产业高新化、城市国际化、发展均衡化、建设品质化、生态绿色化、治理现代化的“六化协同”战略,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我市“六化协同”战略布局,作为推进“名城名都”建设的重要支撑。

  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实施《宁波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决定,这是我省首个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该规划共划定85块生态红线区域,总面积达4980.3平方公里,红线区域占到全市国土面积的50.9%,旨在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的保护,督促各级政府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经济增长与生态保护的关系。

  同时,我市还积极探索具有宁波特色的绿色发展之路,开展国家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我市建成国家级生态区县(市)5个,省级生态区县(市)实现全覆盖;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和低碳试点城市,开展临港区域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研究,着力推动北仑、宁海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的试点工作。

  B 构建市到村四级环境监管网络

  在环境监管上,我市按照从严治理的要求,推进立法工作、制度建设和执法监管。根据不同时期环境治理的重点领域,充分运用我市具有地方立法权的优势,适时出台了一系列地方环境法规。

  早在1995年,为保护宁波市余姚江这条母亲河,出台了《余姚江水污染防治条例》;2005年出台了《宁波市象山港海洋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护条例》,这是省内较早制定港湾水产资源保护的地方性法规;2016年7月颁布实施了《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宁波成了我省首个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制定法律的城市;准备出台的《宁波市生态区保护条例》也正在立法调研阶段。

  这些法规的出台,对于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为加强对河道的治理监管,进一步落实责任,2014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宁波市建立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为落实区域环境监管责任,2015年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构建市到村四级环境监管网络。

  与此同时,围绕打造环境执法最严市的目标,我市坚持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2013年以来,我市累计处罚违法违规企业6458家,罚金3.4亿元;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案件91件,85人实施行政拘留;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242件,361人实施刑事拘留,其中288人因环境犯罪被刑事制裁,执法力度稳居全省前列。

  C 建成“禁燃区”面积超过1000平方公里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我市还制定实施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全方位推进环境治理工作。

  在大气治理方面,按照“控总量、削减量、防变量”的总基调,在全市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火力发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燃煤机组,全面推进燃煤发电和热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建成宁波舟山港船舶排放控制区,在全省率先启动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建成“禁燃区”面积超过1000平方公里;淘汰黄标车11.16万辆,淘汰总数、回收拆解量居省内第一。

  在水治理方面,按照全省“五水共治”的部署,我市12121条河道和小微水体实现“河长制”全覆盖。在全面治理全市480条“垃圾河”、“黑臭河”的基础上,开展剿灭劣Ⅴ类水攻坚行动。2017年初,我市还提出了“奋战200天,誓夺大禹鼎”的目标,安排治水项目1568个,投入资金285亿元。

  持续推进固废处置设施建设,建成危废处理设施19个、污泥处置设施12个,形成危废综合利用处置能力77.6万吨/年、污泥规范化处置能力128万吨/年、企业自建危废处置能力46万吨/年的设施体系,处置能力建设保持全省领先。

  在生态保护方面,我市绿化面积逐年扩大,农村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覆盖率达到90%,城乡环境面貌大幅改善。

  东钱湖作为10个生态保护先进湖泊样板之一,向全国推广治理经验;韭山列岛国家自然保护区、渔山列岛国家海洋特别保护区等海域生态系统得到持续维护。

标签: 生态文明;宁波市;环境监管;生态区;红线;绿色发展 责任编辑: 汪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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