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晚报杭州电(记者 房伟) “精神健康是健康浙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是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更是重要的民生问题、社会问题。”省政协委员、宁波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副主任陈海英昨日建议,我省应完善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体系,为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由于精神疾病的特殊性以及多种因素的影响,大量的精神障碍患者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康复,给患者及其家庭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和沉重负担,也给社会文明带来不利影响。
陈海英告诉记者,在实际工作中,她发现目前在基层社区特别是农村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部分精神障碍患者缺乏有效监护,二是社区康复机构数量少且专业性不够,三是专业医疗资源紧缺,四是输入型精神障碍患者处于失管状态。
“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一般分为急性期、巩固期和维持期。维持期需要长期甚至终身在社区和家庭康复训练。”陈海英说,目前的薄弱环节就在维持期上,很大一部分家庭因为经济、心理的原因,不能长期坚持康复训练,导致患者病情反复,最后成为永久性残疾。
精神障碍患者出院后进入专业的社区康复机构,有助于病情稳定,甚至可以重返社会。“但是目前基层社区康复机构少,专业性强的更少,在农村社区,街道层面几乎没有一个像样的日托机构和专业社工从事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社区康复无从谈起。在城区,除了个别政府出面办的机构生存状况尚可,一些民办机构普遍面临场地和资金压力。”陈海英说。
针对这些问题,陈海英建议,应开展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对基层医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派出所、家属等相关人员的培训,使其像看待其他疾病一样去看待精神疾病,为精神障碍患者构建社区包容环境,从而创造良好的康复条件。
陈海英建议,除了做好医院康复和社区康复相衔接外,还要鼓励和扶持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社区康复服务,在精神障碍患者相对集中的社区建立区域性康复会所,可以政府出地、民间运营,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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