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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人大常委会推动审议意见督办由“柔”转“刚”
2018年03月12日 08:19:50 来源: 中国宁波网  

江北区人大常委会社会资本办医工作评估组翻阅审议意见办理相关台账。(张珊丹摄)

  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监督法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法定监督形式,也是实践中最为普遍的监督手段。随着监督法和省监督条例的实施,各地人大常委会逐渐形成了相对固定的审议工作程序,即“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提出审议意见——‘一府两院’研究处理——报告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布”。然而在实践中,由于诸多因素,各地人大审议意见办理工作或多或少存在“文来文往”“重文轻实”等现象,有些审议意见未能得到真正落实。

  换届以来,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创新力度,在提高审议意见质量、加强审议意见办理等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尝试,探索形成了“函单网表”审议意见督办的制度性做法,有效推动了审议意见督办由“柔”转“刚”。此项工作立足于帮、着眼于促,既凸显了人大的权威,提升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又推动了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促进了民生等问题的解决。去年,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关于社会资本办医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开展“函单网表”督办,成效显著,初战告捷。作为其中一项重要成果,此次审议意见督办成功推动了《江北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资本办医实施意见》的出台,为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方便人民群众就医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推动审议意见督办由“柔”转“刚”

  “依法开展监督是各级人大尤其是区级人大的重要职责之一,也是区级人大比较容易‘出彩’的重要工作。然而在一定程度上,人大监督工作‘文来文往’的现象确实比较突出。人大审议意见如何落实,相关工作完成得怎么样,还存在什么问题,哪些地方还需要人大帮助解决……这些问题其实都需要人大进行持续性跟踪,开展实质性刚性监督。”江北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开门见山、一语中的,“这不是简单的某个部门工作的问题,而是督办工作制度性设计层面的问题。”

  近年来,江北区历届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审议工作,在提高审议意见质量、加强审议意见办理等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尝试。2010年,区人大常委会出台了《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的形成和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审议意见的内容、办理方式、办理时限及跟踪监督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对常委会依法履职、监督和推进“一府两院”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在多年的审议实践中,江北人大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审议意见交办不够理想。审议意见的交办、处理,以区人大常委会制发审议意见函、区政府制发审议意见处理情况复函进行双向反馈。然而,按照“对口负责”原则,审议意见一经交办,实际的督办主体是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承办主体是区政府相关部门,这两者之间缺乏完善的联系沟通机制,导致审议意见办理不及时、不认真,容易产生“文来文往”现象。二是审议意见督办不够理想。审议意见的办理时限一般是三个月或主任会议规定的时间,对于在这段时间内如何督办,没有明确规定。按照实际做法,在办理时限内,区人大常委会并不经常开展督办,即便是督办,也仅仅是通过打电话询问进度等方式进行,即便开展视察、检查、调研,对审议意见办理程度等也很少有制约措施,这影响了审议意见的办理效果。三是向社会公开效果不够理想。目前,审议意见的公开主要通过公报、报刊等途径。虽然从程序上做到了向社会公开,但由于公报关注度不高、公开方式不醒目等原因,实际公开监督效果不佳。四是审议意见跟踪监督不够理想。在实践中,一旦区政府提交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即为办结,虽然《办法》规定可以通过视察、检查、“二次审议”等方式开展跟踪监督,但由于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结果未作客观全面的评价,后续跟踪监督也就很难落到实处。

  如何推动审议意见督办由“柔性”转为“刚性”,真正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质量和实效?有关人士用一个形象的比喻作答:“风筝越飞越高,但线始终要拽在人的手中,不能断。人大审议意见处理如同放风筝,要牢牢拽住‘刚性督办’这根长线,对审议意见的督办要深化对接、持续跟踪,确保审议意见真正落地见效。”

江北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视察民营医疗机构。(张珊丹摄)

  “函单网表”,使督办环环相扣

  据江北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介绍,为了推动审议意见督办由“柔性”转为“刚性”,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质量和实效,2017年,江北区人大常委会以本届第一个常委会议题“社会资本办医工作”为试点,针对当前审议意见办理存在的问题,探索推出了“函单网表”审议意见督办的做法。该做法以审议意见督办环节为切入口,建立健全规范长效的督办机制,督促承办单位及时研究、确定方案、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着力打通审议意见督办“最后一公里”,力促审议意见办理由“虚”入“实”,最大程度地体现审议意见监督的刚性。其主要做法是这样的:

  “函”即“审议意见函”。去年5月,江北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社会资本办医情况的报告。会前,组织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工委委员、专业组代表成立专题调研组,参与调研全过程。会中,建立了书面、口头发言相结合的审议发言制度,要求组成人员提前准备、就调研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分别进行发言。会后,由办公室汇总审议意见,并再次组织专题调研组讨论修改审议意见。专题调研组提出的“加大特色专科建设、科研项目、重点学科申报等方面扶持力度;建立不良民营医疗机构退出积分制;扩大民办公助联合办医模式和范围”等专业意见建议,被收入审议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审议意见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审议意见正式形成后,以“审议意见函”的形式交给区政府办理。

  “单”即“部门落实措施回执单”。在审议意见交办后,制发“部门落实措施回执单”送交区政府承办部门,要求该部门明确审议意见落实的具体措施、工作计划、责任领导、责任科室,便于区人大常委会对口工委日后督办有的放矢,强化联系沟通,实现“无缝对接”。其间,区卫计局多次主动和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进行工作对接。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将审议意见分解为“加强规划引导、加强民营医院特色品牌建设、建立辖区医疗机构准入退出机制、优化社会资本办医审批流程、建立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民营医疗机构政策扶持、建立社会资本办医领域企业经理人制度”等七个方面,要求区卫计局根据三个月的办理时限明确工作计划,抓好办理落实。

  “网”即“上网公布”。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区人大工作公开制度,除用公报、报纸等传统形式进行公开外,还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的优势,在“江北人大网站”和“江北阳光人大”微信公众号里专门增设监督公开专栏,全面公开审议意见办理过程和结果,增强区人大工作的透明度和有效性,引导全社会参与到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监督工作上来。

  “表”即“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月度进展表”“审议意见和落实情况对照表”和“审议意见结果评估表”。

  一是“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月度进展表”。为使区人大常委会及时掌握区政府部门办理审议意见的工作进度,在制发审议意见函后,区人大常委会对口工委将“月度进展表”送交区政府承办部门,要求该部门根据审议意见逐条制定工作计划明细,每月及时报送具体办理情况,这提高了部门办理审议意见的计划性和针对性,实现了一次性监督向长期性监督的转变。自社会资本办医审议意见交办后,区卫计局每月都向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报送“月度进展表”,按照计划采取具体措施加以落实。如在办理“优化社会资本办医审批流程”审议意见中,区卫计局采取证照联办、多证合一等多项改革措施,对审批事项全面提速90%左右。

  二是“审议意见和落实情况对照表”。在审议意见初步办结后,制发“审议意见和落实情况对照表”,条目式列出审议意见和落实情况,由区人大常委会对口工委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核对,查漏补缺,确保所有审议意见落实到位。该项对照表还被用于审议意见评估阶段,既节省了评估组翻阅审议意见和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的时间,又将审议意见的办理结果直观地呈现在评估组面前,有利于评估组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是“审议意见结果评估表”。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原则,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逐条分项作出满意度评估,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按照专业对口、履职情况等条件,科学设置评估组的人员结构,社会资本办医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评估主体为全程参与本项调研、监督的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工委委员和专业组代表。注重强化对评估结果的运用,在测评后当场宣布评估结果,并将评估结果以书面方式告知区政府。

江北区人大常委会社会资本办医工作评估组深入了解区卫计局工作。 (张珊丹摄)

  “获得感”“成就感”“自豪感”全面提升

  “在审议意见刚性督办的实施过程中,我们牢牢把握了三个环节。”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说,一是深入调研,以解决实际情况摸得“准不准”的问题。只有把握好这个环节,制定完善的调研方案,保证充足的时间余量,调研的面尽可能广一些、方法尽可能多一些,把有关单位和百姓的需求、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等摸得清清楚楚,才能确保审议意见提得有针对性。二是充分对接,以解决政府部门“烦不烦”的问题。无论是调研主题确定、调研方案制定,还是调研工作开展、审议意见提出,区人大常委会都及早与政府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做好对接。如果解决有些问题的条件尚未成熟,相关意见就暂缓提;如果通过“跳一跳”“跃一跃”能够解决问题,相关意见建议就可以提;如果解决问题的条件足够成熟,就提出完善的意见建议来。三是持续跟踪,以解决审议意见办理“实不实”的问题。通过扎实的持续跟踪,切实避免“文来文往”现象的产生,防止有关部门解决问题应付了事、粗枝大叶,并及时帮助解决审议意见落实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

  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审议意见刚性督办工作可谓初战告捷。增强审议监督刚性,凸显了人大权威。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对口工委把每条审议意见都清晰罗列,并和区政府部门的落实情况进行逐一比对,倒逼区政府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有效地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本次社会资本办医审议意见出台后,区政府优化社会资本办医审批,推出医疗机构不良行为积分制,开展三大专项整治行动,现场联合执法6次,取缔非法行医窝点4处,有效地改善了该区办医环境。同时,区人大审议监督的工作链条得以有效拉长,填补了督办环节的监督盲区,使区人大审议监督更能反映实际情况、触及实质内容、解决实际问题。

  拓展代表履职深度,提升了代表履职积极性。在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开展调研视察之外,组织工委委员、专业组代表参加审议前调研、修改讨论审议发言稿、审议落实情况视察和评估等活动。代表们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高质量的审议意见,有利于政府部门提高审议意见办结率,从而激发了代表的履职热情。在此次社会资本办医审议工作中,市人大代表、江北区人民医院原院长王泰琅和宁大附属医院院长麦一峰等医疗卫生组代表参与调研、审议全过程。他们发挥自身行业特点、专业优势,提出了“完善民营医疗机构人才、税收、收费、医保等方面政策,发展集医疗、保健、养老于一体的多元化综合健康产业市场”等意见建议,得到了政府部门充分吸纳。

  加强与部门沟通联系,推进了“一府两院”工作。“函单网表”明确了承办部门、责任领导、办理时限、办理措施,促使区政府部门提高责任意识,增强工作计划性和紧迫性,确保每条审议意见在限定时间内都能得到有效落实。在本次社会资本办医审议意见督办过程中,区政府及区卫计局高度重视,起草编制并多次修改《江北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扶持宁波爱尔光明眼科医院成功申报宁波市医学科技项目1个;审批项目各类事项办理时限在全市处于前列;区卫生计生局与辖区11家规模民营医疗机构建立结对联系制度,帮助解决其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这也充分说明了监督与支持并不是一对矛盾体,而是互相促进的关系。区卫生计生局主要负责人说:“推出‘函单网表’做法后,政府与人大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人大代表主动献策出力,助推政府部门落实审议意见。区卫生计生局将继续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动了民生问题的解决。本次审议针对群众提出的关于民营医疗机构“优秀特色品牌较少、规范管理有待强化、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督促区政府及区卫计局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目前,宁波东易大名医院成功牵手上海瑞金医院成立生殖医学医疗联合体;区卫计局对200家医疗机构开展校验,暂缓校验9家,联合区人社、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执法;引导和推进辖区民营医疗机构微信公众号建设,及时公布就医信息,方便群众就医。通过本次审议工作,既有力地促进了社会资本办医工作,又在一定程度缓解了群众看病难、就医环境差、医院人满为患等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通过人大审议意见刚性督办,促进了有关实际问题的解决,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推动了政府相关工作的开展,增强了有关部门的‘成就感’;使代表意见建议得到充分吸纳、履职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增强了代表的‘自豪感’。”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说,目前江北区人大常委会正在固化“函单网表”的创新做法,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推动审议意见刚性督办的生动实践,为新时代基层人大监督工作增添新的亮色。

  记者吴向正 通讯员张珊丹

标签: 审议意见;人大常委会;意见;江北区;社会资本;督办;评估;审议;... 责任编辑: 吴盈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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