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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拍来的房子不能加妻子的名字?听听法官怎么说
2018年07月31日 08:27:11 来源: 宁波晚报 记者 孔玲 通讯员 陈文铮

  近日,余姚市民张先生顺利竞拍了余姚法院在网上司法拍卖的一套房产,本以为可以正常加上夫妻双方的名字,没想到差点不能办理。

  竞拍得到的房产,到底有啥不同规定?听听法官是怎么说的。

  顺利竞拍的房产

  不能加上妻子名字?

  今年7月,余姚市民张先生得到了一个信息,余姚法院即将在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拍卖位于余姚临山镇的一套商品房,面积有119平方米。张先生自己虽然有住房,但想给子女们多添置些家当,再说这套房产距离住处也近。他决定参加此次竞拍活动。

  拍卖活动挺顺利。经过几次举牌,张先生终于以49.5万元的成交价竞拍到了这套心仪的房产。之后,他按照规定,如期把拍卖成交款缴入了法院指定账户。可是,等到7月24日来到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张先生提出房产证能否加上妻子的名字时,却被法官告知不能加,这让张先生傻了眼。

  增加夫妻或子女名字,规定各不相同

  法院的申法官告诉张先生,房子拍卖是成功了,但要加妻子的名字,需在竞拍前到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听法官这样一说,张先生急得直唠叨,拍卖之前跟妻子说好的,房产证上要写上两个人的名字。这可怎么办呢?

  经法官询问,张先生还没有签订确权裁定书,这才安慰他说还有办法。

  “按照规定,张先生参加竞拍时,用的是个人账号买的房子,确权书也只能是个人的名字。”申法官表示,如果想添加夫妻另一方的名字,最迟要在确权裁定书签字之前提出增加要求。

  庆幸的是,张先生是在当天确权裁定书签订前几分钟提出该要求的,还有挽回的余地。按照规定,张先生赶紧回家拿了结婚证和夫妻两人的身份证,又赶到法院共同签订了确权裁定书,这才确定该房产是作为夫妻共有的。

  申法官说明,根据省高院关于《关于网络司法拍卖中委托竞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参与竞买,成交提交的证明材料符合法律规定,可依参拍人的要求裁定夫妻一方或双方为买受人。但是,如果是要加上成年或未成年子女名字,则大不一样。

  申法官表示,如果是增加成年子女名字的,要携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法院办理,最迟须在确权书签订之前办理好相关手续。如果是添加未成年子女名字的,要携带能够证明父母和子女身份关系的证明材料到法院办理,包括户口本和身份证,但要提前5日办理好相关手续。

标签: 竞拍;拍卖;法院;夫妻;房产;法官;余姚法院;余姚市 责任编辑: 蒋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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