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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保证保险试点落地宁波 投保企业可先通关再缴税
2018年09月01日 09:24:16 来源: 中国宁波网  

  昨天,我市举行关税保证保险试点启动仪式,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向太平鸟集团签发了以宁波海关为被保险人的关税保证保险单,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与中基集团举行关税保证保险签约,首批保单将于今天起正式生效。在保险期内,宁波海关将对投保企业的进口报关货物加快放行,无需等待企业缴完税款。

  关税保证保险是对海关关税担保制度的创新,是国内首款以政府机关(海关)为被保险人的信用保证险产品,旨在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有效降低企业通关成本,具有十分重要的创新意义。太平洋保险相关人员介绍,这款保险是以我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经海关注册登记的企业为投保人,以海关为被保险人,投保人如果未按海关规定的期限缴纳进口货物税款,经海关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海关赔偿投保人应缴的海关税款及滞纳金。简言之,投保了关税保证保险的企业在进口货物报关后未按期缴税的,保险公司将先行向海关支付该企业欠缴的税款。(宁波晚报记者 周静 通讯员 张梦娜)

标签: 关税;保险人;保险;投保;宁波海关;税款;货物;报关;进口;保险期 责任编辑: 吴盈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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