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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这对小情侣的分手协议:违约跪榴莲 男方签了然后…
2018年10月09日 08:29:11 来源: 现代金报   记者 徐晨冰 通讯员 杨慧燕 鲍怡奕

  感情淡了,分手就自然而然地提上日程。

  死缠烂打还是理性说再见?

  近日,宁波象山法院收到一份邮寄立案信,信件中有一份女方当事人要求分手补偿费的起诉状,其中还夹杂着一份颇为另类的分手协议。

  ——男方如果违反分手协议,需要跪榴莲1小时。

  男子签“奇葩”分手协议:违约需跪榴莲

  彭升(化名)和郭媛媛(化名)都是新宁波人,两人互为好感后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在交往过程中,媛媛发现自己意外怀孕了。因二人尚未做好对小生命负责的准备,无奈只得选择舍弃。

  然而,这个无奈的决定导致双方的爱情走到了尽头。本着“相爱一场,好聚好散”的初衷,他们签订了一份“分手协议”。

  但是,这份“协议”却十分“奇葩”,男方除了要给予女方一定的经济赔偿之外,还要严格执行一系列女方提出的要求,如男方需要陪同女方解决流产事宜并进行术后照料;陪护期间男方不得故意惹怒女方;为保证女方安心休养,男方应保证随叫随到、手机畅通等等。

  但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媛媛为了保证彭升能够严格执行协议,另外在协议中添加了一条“制约条款”,如果男方违反女方要求,需罚跪榴莲1小时。

  不过,彭升最后并没有严格“履行”这份协议。今年9月,媛媛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彭升履行“跪榴莲”的约定。

  诉请未能符合诉讼要义

  “另类”分手协议被修改

  “跪榴莲”、“跪键盘”、“跪遥控器”……这些互联网上用于调侃的娱乐段子,就这样猝不及防闯入了法院立案人员的视线。面对这项诉讼请求,立案人员也确实是“无能为力”。

  随后,立案人员与原告郭媛媛取得联系,经过反复向其释明各类法律关系及诉讼的基本要义后,媛媛终于同意修改诉状,删除了其中“跪榴莲”这一条款,仅要求被告支付相关手术费用及赔偿金。

  法官说法:

  诉请必须具备可操作、可执行的实际性

  诉讼是围绕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展开的,诉讼请求是否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是定案的关键。在民事纠纷中,起诉必须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其次,诉请必须具备可操作、可执行的实际性。原告提出诉讼请求(即责任形式)时,应考虑到义务人能否准确无误地履行义务,或者在进入强制执行后,法院能否顺利地进行强制执行,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标签: 分手;榴莲;诉讼请求;协议;跪榴莲 责任编辑: 金英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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