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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100元事故赔偿金没谈拢选择报警 原来自己才是主责
2019年03月09日 09:35:42 来源: 现代金报   通讯员 丁为民 王丹丹 记者 郑凯侠

  左转车辆应当礼让直行车辆和行人,这是考驾驶证时必考的一道交通规则理论题,不过很多车主上了路反倒将其抛诸脑后。

  近日,镇海就发生了这么一起事故,直行车辆与左转车辆相撞,左转车主刘某却向直行车主李某索赔车损,而李某也稀里糊涂地答应私了,最后双方因为赔偿金额没有谈拢,选择了报警。

  左转变和直行车相撞

  坚称自己不用承担责任

  “我们经过现场勘查和简单询问,确认了刘某是沿雄镇路由西往东行驶至该路口左转弯,而李某则是沿镇骆路由东往西直行通过该路口,那责任划分就很简单,是刘某驾驶的面包车转弯未让直行,负该事故主要责任。”但令镇海交警大队蛟川中队的姚警官意外的是,刘某却提出了异议,坚持自己是被撞的一方。

  “警官,你搞错了吧,我才是被撞的一方,为什么我要承担责任,我不同意。”无论交警怎么与其解释交通法规,刘某都表示不能接受。随后,交警调取了路口监控视频,一帧一帧回放给刘某看。“我们尽可能尝试与刘某沟通,并结合监控视频详细向他解释交通法规,希望他能够明白这次事故的责任问题。”姚警官说。

  100元差价没协商好

  最后变成事故主要责任人

  面对监控视频铁一般的证据,刘某依旧百般狡辩,这是怎么一回事呢?难道事故另有隐情?在民警的追问下,刘某才说出了实情。

  “原来事故发生后,双方协商过想私了。从碰撞情况来判定,刘某认为是李某撞上自己,过错在于对方,而李某也不太清楚交通法规,觉得确实是自己撞了别人,以为是自己的责任。”姚警官告诉记者,当时李某答应赔偿刘某600元作为修理费,但刘某坚持赔偿700元,就因为这100元的差价没有协商好,才选择了报警。

  最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该起事故刘某由于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负主要责任;李某由于驾驶机动车时未确保安全的行为,对该起事故负次要责任。

  原本对方已经同意赔偿了,没想到最后的责任竟然在自己。这下刘某不但拿不到开始时李某提出给自己的赔偿费用,反而还要承担对方车辆的维修费用,一来一去心里产生了落差,所以才无法接受这个责任判定。

  交警部门提醒,如果转弯车未及时避让,为确保安全,直行车也应该减速、观察路面动态情况,确保安全再通行,避免事故发生。驾驶人要熟记交通法律法规,礼让行车,安全驾驶是安全行车的原则。

标签: 行车;车主;礼让;交通法规;驾驶证;交警部门 责任编辑: 汪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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