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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一走了之 男子因上了“失信黑名单”开店被拒
2019年07月11日 08:50:00 来源: 中国宁波网   记者 吴震宁 通讯员 路余 黄开杰 施珊杉

  在慈溪打工的一名江苏男子,因为上了“失信黑名单”,无法正常做生意了。这不,立马从上海赶来慈溪法院履行自己的义务了。

  2015年9月,被执行人朱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路上行驶时,与一辆小轿车发生刮碰,造成朱某自己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事故双方承担同等责任。事后,小轿车投保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赔偿了小轿车车主维修费,并依法取得了对朱某的代位求偿权。

  朱某是江苏人,之前一直在慈溪打工。事故发生后,朱某离开了慈溪,去往外地。朱某原本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直到保险公司找上门,向他追讨赔偿。不过,朱某不同意。在他看来,保险公司既然已经做出赔偿,那就应该没有自己什么事了。

  商讨追讨不成,2017年9月,保险公司向慈溪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朱某对被保车辆的损失承担部分赔偿责任。案件审理过程中,朱某经法院合法传唤并未出庭参与庭审。最终法院判决,朱某需向保险公司赔偿6760元。

  判决生效后,因朱某一直未支付赔偿款。为了向朱某施加压力并促进案件尽快解决,法院将朱某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

  几天前,一直未曾露面的朱某忽然出现在了慈溪法院。原来最近他和朋友打算在上海开一家店,但在当地市场监管局进行工商登记时却遭到了拒绝,工作人员告知因为他是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得知这一情况,朱某第二天就和朋友从上海赶到了慈溪法院,找到了执行干警,并当场缴纳了全部执行款。


标签: 保险公司;失信;赔偿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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