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住建局、市资规局联合出台“无房家庭”优先购房新政,引发热议。小布把大家关于此次新政问得最多、最集中的4个问题整理出来,咨询了住建部门,官方答案来了,一起来看。
问题1:家里已经成年的未婚子女,以及离婚了的单身人士,目前无房,属不属于“无房家庭”?有没有优先购房资格?
市住建局:市六区户籍的成年未婚子女、离婚单身人士,在市六区无房(离婚人士如有归其抚养的未成年子女,该未成年子女名下也须无房),属于新政明确的三类“无房家庭”之一,可以在市六区范围内优先认购1套商品住房。
问题2:名下仅有一套住房且正在卖,已经网签,但还没过户,这样的情况属于无房户吗?能不能享有政策中的优先认购权?
市住建局:不属于。要等到房产登记至对方名下,且自己及家庭成员名下无房,才可优先在市六区范围内优先认购商品住房。
问题3:在市六区范围内,名下唯一一套住房被征收拆迁,这种情况属于优先购房范围吗?如果拆迁安置并办理了不动产权属证书,名下有房了,还能优先购房吗?
市住建局:住房被征收后,不动产登记已注销或者产权人已变更,本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房的,属于优先购房范围;已拆迁安置并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的,不再属于优先购房范围。
问题4:属于市六区的集体户口,是否等同市六区户籍?能优先购房吗?
市住建局:市六区集体户口等同于市六区户籍,符合规定的家庭,可以在市六区范围内优先认购1套商品住房。
另外,对于大家关心的“无房家庭”优先购房资格及购房意向的线上申报、登记通道——包括“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上的和手机APP,住建部门表示,近期就会公布、推出。
最后再提醒下,通过弄虚作假骗取“无房家庭”优先购房资格的,会被记入购房意向登记的黑名单,6个月之内不能在市六区商品住宅楼盘中登记购房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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