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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区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
2018年10月31日 09:34:21 来源: 衢州日报 记者 黄韵 通讯员 吴丽伟

  “你好,请将电动车停在路边,你已经闯红灯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20元罚款的处罚……”10月30日下午3点05分,市民小李驾驶着电动自行车在交通指示灯显示红灯的情况下穿过市区府东街与蝴蝶路路口,被正在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的交警拦了个正着。

  小李略显尴尬地说:“我这不赶时间嘛,一看路上刚好没啥车就骑了过来,不好意思,下次我一定改正。”随后,他通过支付宝现场缴纳了20元罚款,匆匆离开。

  对于本次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衢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创文期间,针对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整治一直在持续,希望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当天下午,衢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还邀请了本地新闻媒体就电动自行车整治管理进行座谈交流,并介绍了电动自行车安全现状和管理情况,以及下一步整治重点。

  据相关数据统计,目前全市约有电动自行车90余万辆,其中市本级(柯城、衢江和集聚区)约有电动自行车30万辆左右,从今年1月到现在,全市共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21.3万起,扣留各类违法电动自行车6821辆。其中,查处闯红灯4673起,逆向行驶3088起,违法载人4.5万起。“近些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有将近一半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所以对电动自行车进行规范管理和整治是一个持续性的工作,不会局限于某个时间段。”衢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借助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契机,市区新增各类隔离护栏53.05公里,其中机非隔离护栏9.8公里,施划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线26739米,有效保障了电动自行车的通行、停放权益和交通秩序。

  接下去,衢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还将开展一系列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特别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不佩戴头盔等方面进行重点整治,一旦发现违规行为,驾驶者要参加现场安全教育学习,完成交通安全知识应知应会测试,并参加执勤文明劝导活动。

标签: 电动自行车;整治;闯红灯;公安局交警支队;道路交通安全法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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