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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五项监督法”
十大创新奖:衢江:让精准监督不“掉链”
2020年06月18日 18:10:13 来源: 反腐败导刊

  获奖理由:

  监督如何精准发力,有的放矢?衢州市在全省首创“五项监督法”,衢江区纪委监委全面推行“五项监督法”,有效破解了监督针对性不强、监督力量分散等问题,提升了监督成效,为同行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五项监督法”将复杂的日常监督归纳为五项监督,便于分类施策、量体裁衣。“五项监督”有序衔接、互为补充,监督内容与形式精准统筹、精准契合、精准配套,不仅提高了监督实效,而且防止了监督中的形式主义,避免了重复监督、监督浮于表面的现象。

  经验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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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衢州市衢江区纪检监察干部向村民了解村干部在日常工作中是否存在推诿扯皮、冷硬横推、简单粗暴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首要职责。为提高监督的精准性,衢州市纪委监委提出以“纪律纬线”交互“发展经线”,全面推行“五项监督法”,衢江区纪委监委在实践中探索形成专项监督全方位保障中心大局、立项监督全角度盯紧廉政风险、常项监督全节点严抓正风肃纪、并项监督全过程督促政策落地、外项监督全链条贯通执纪执法的“五位一体”监督体系,实现日常监督、长期监督的创新突破。

  上下联动,护航中心工作更聚力

  14天完成1109户应拆户签约;40天拆除违建18万平方米;128天完成1591户农户共2872穴坟墓搬迁、10254亩土地流转……项目推进势如破竹的背后,是该区开展专项监督的生动实践。

  2018年底,省大花园建设项目——新田铺田园康养综合体落户浮石街道,然而项目实施以来久推不进。乡村振兴专项监督组聚焦项目推进中梗阻问题开展监督,严肃查处工作推进不力、消极推诿等问题,批评教育30人,诫勉谈话4人,停职6人,对2名分管领导予以追责,有效扭转了干部作风不实、工作推进不力的困局。

  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该区纪委监委聚焦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组建基层治理、乡村振兴、营商环境等8个专项监督组开展执纪监督,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保驾护航。为使监督更聚焦聚力,在专项监督保障中心工作的同时,各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创新开展立项监督,延伸监督“探头”,紧盯权力运行“关键点”、内部管理“薄弱点”、问题易发“风险点”,点小力大、以小见大、精准有效开展监督,发挥派驻机构前哨和乡镇纪委“贴身”监督作用,将“严”的主基调传递到基层末梢。

  为提升监督实效,该区建立监督项目清单库及监督项目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2019年以来,各专项监督组共发现问题204个,追责问责199人,全区各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立项254项,查纠问题407个,问责415人。

  常长结合,纠治“四风”全节点

  “区供销社党委原委员、业务科科长邱吉煜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礼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莲花镇上余村党支部原书记周志明违规公款消费,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这是元旦期间该区通报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元旦、春节、五一……每个重要法定节假日,查顶风违纪、查隐形变异“四风”,“廉节清风”常项行动已是该区纪委监委开展监督检查的常态。

  一个节点紧跟一个节点,解决作风问题关键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该区以构建完整基层监督网格为工作基石,探索建立“乡监察办+村监会+清廉网格”模式,配齐监察办主任、监察员、清廉网格联络员,全覆盖、近距离在基层织密监督网,确保作风建设抓到实处、落到深处。

  查纠问题339个,清退资产17宗,清退资金617万余元,清退资源210处,问责38名党员干部,其中7人受到党纪处分,1人被监察留置……此前该区围绕群众密切关注的农村三资管理混乱问题开展侵占“三资”集中清退工作,同样赢得群众叫好。该区将农村“三资”、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等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领域纳入“常项监督”范畴,健全完善廉政档案,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三十条,加强对工程招投标、村级财务、民主决策等重点领域监管力度,将基层公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以作风提升回应百姓诉求。

  内外协同,监督质效再提升

  2017年,时任湖南镇白坞口村村民委员会委员祝月琴,因违规帮助不符合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条件的母亲申领救助金75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亲属违规领取的救助金已全额退回。

  “问题的精准发现,得益于扶贫领域中并项监督和外项监督同时发力。”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监督任务多、重复性监督加重基层负担。为提升监督质效,该区对关联度、重复度较高的监督项目予以科学并项,综合运用巡视巡察、信访举报、审查调查以及审计、财政、公检法、行政执法等外项监督手段,打破信息孤岛,织密织牢一体推进的监督执纪网,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2019年2月,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中,该区纪委监委利用大数据技术和智能化手段,将全区党员干部、农村家庭户等基础类信息和下山脱贫、危旧房改造、残疾人两项补贴、低保等扶贫对象数等扶贫信息,进行对比分析,发现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私分、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143条,查处问责48人,收回扶贫领域资金234.93万元。

  “‘五项监督’贯通融合、一体推进、共同发力,增强监督的精准性、协同性、有效性,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提升。”衢江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书记说:“五项监督法”助力推进精准监督

  衢江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姜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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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为认真履行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做细做实日常监督,提升监督工作质效,衢江区纪委按照衢州市纪委部署,从选题立项、力量统筹、监督实施、结果运用等方面总结探索,创新推行专项监督、立项监督、常项监督、外项监督和并项监督的“五项监督法”,为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开展监督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路径、提供了遵循。

  为把这一科学方法贯通运用好,衢江区多次召开专题座谈会、推进会,研究制定《“五项监督法”实施办法》,建立监督项目清单库及监督项目档案库,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实施。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专项监督全方位保障中心大局、立项监督全角度盯紧廉政风险、常项监督全节点严抓正风肃纪、并项监督全过程督促政策落地、外项监督全链条贯通执纪执法”的监督模式取得可喜成效,涌现出一系列成功范例。如:我们通过专项监督,助推解决了基层治理、乡村振兴、营商环境等方面的“中梗阻”,搬掉了困扰新田铺田园康养综合体等重大项目推进的“绊脚石”,展示了纪检监察工作护航中心、保障大局的忠诚担当。通过立项监督,查纠问题、严肃问责,推动解决了一批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问题。通过常项监督,查处通报了多起顶风违纪、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推动作风建设抓到实处、落到深处。实践证明,“五项监督法”是管用的高招、妙招、实招,一定要将其贯穿运用到监督执纪的全过程,用好用活用到位,处理好内与外、长与常、点与面的辩证关系,把日常监督做得更加精准有力,更好地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专家点评

  浙江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  张士良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首要职责、基本职责,某种程度上也是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源头活水”。做实做细监督职责,需要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衢江区纪委监委按照衢州市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抓在日常、落在全体”思想,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找准影响和制约监督质量的突出问题,创新推行专项监督、立项监督、常项监督、外项监督和并项监督的“五项监督法”,通过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把握政策、精准分析研判、精准作出处置,有效拓展了监督深度广度,并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形成合力,共同织密一体推进的监督执纪网,切实增强了监督的时效性针对性,其成功经验值得省内外同行学习借鉴、复制推广。建议进一步做好“常”“长”文章,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更好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标签: 责任编辑: 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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