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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四项补助 范围扩到全市
2017年06月02日 09:45:39 来源: 绍兴日报 记者 周国勇

  记者昨日获悉,由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的2017年全市粮食生产扶持政策日前正式出炉,不论是补助内容,还是补助范围,都给全市农户带来新的利好。

  据了解,今年我市在继续实施规模种粮(稻麦复种面积50亩以上)补贴、农户耕地地力补贴、旱粮生产示范基地奖补、早稻种植补贴(每亩不低于60元)等政策的基础上,新增四项奖补政策,而且范围不再限于市本级。

  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全市支持创建20个高产示范方,对被评为市级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的,市财政给予每个3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支持8个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区建设,对被评为市级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区的,市财政给予每个5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

  推进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工程。对被评为“机器换人”示范乡镇、示范基地、农机综合服务中心(或示范性农机服务组织)的,市财政分别给予每个4万元、1.5万元、1万元以奖代补资金。

  扶持优质稻米生产。对被评为市级优质稻米生产示范基地的,市财政给予每个3万元~5万元以奖代补资金;对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或“浙江好稻米”称号的,市财政分别给予每个2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

  实行黄酒原产地保护区糯稻种植补贴。对当年粮食生产主体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东鉴湖、西鉴湖区域集中连片种植糯稻50亩及以上,并与绍兴酒原产地域保护产品的黄酒企业签订糯稻谷订单收购协议的,在享受规模种粮补贴基础上,市财政按每亩300元给予补助。

  “新增四项补助中,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和‘机器换人’示范工程旨在进一步挖掘生产潜力和提高生产效率,促进粮食提质增效;优质稻米生产和糯稻种植则为了延伸产业链,提升粮食生产效益。”市农技推广总站副站长张国萍表示,加大补助力度,既是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需要,也有利于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推进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标签: 生产;补助;扶持政策;全市粮食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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