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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市下发《关于全面推行“湖长制”管理工作的意见》,本月起3300多个湖(库)全面推行“湖长制”。作为“河长制”管理升级版,“湖长制”的总目标是:到2020年,全面建成湖(库)健康保障体系,确保全市饮用水主要水源地生态安全。
水乡绍兴,“湖”有多少?据最新统计,目前,全市范围内,共有24个湖泊(面积0.5平方公里以上的),557座水库(其中大型水库6座,中型水库13座),2801座山塘。这些湖泊、水库、山塘是河流的源头,不仅关系全市人民饮用水安全,而且是美丽乡村建设的生态之源。
“原先的‘河长制’,没有完全覆盖这些‘湖’,尤其是一些山塘,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现象。”市水城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河长制”基础上全面推行“湖长制”,重在强化源头治理,巩固“五水共治”成果,同时,更好发挥湖(库)对河流水质提升、乡村美丽经济建设的作用。
根据《意见》,全市所有湖(库)设置湖长。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本行政区域的总湖长。重点湖(库)由市领导担任市级湖长,市级相关部门为湖长联系部门。重点湖(库)所在区、县(市)和市直开发区负责人担任县级湖长,乡镇(街道)负责人担任镇级湖长,村(社区)负责人担任村级湖长。
“湖长制”目标为:到2017年8月底,全市湖(库)实现“湖长制”全覆盖,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湖(库)管理保护机制。到2017年底,全市所有湖(库)全面消除Ⅴ类及以下水体。到2018年,全市重点湖(库)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到2020年,全市所有湖(库)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全面建成湖(库)健康保障体系,实现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保持水域水体洁净,实现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湖长制”工作机制参照《绍兴市河长工作规则(试行)》,全面建立湖长巡河、信息公开、例会和报告、协调治理、考核问责等五大工作机制,推进“湖长制”管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短评
把“河长制”推向纵深
长风
作为“河长制”的重要发源地,绍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湖长制”。把经过实践充分检验的治水机制推向纵深,切实把源头管起来,对于我市巩固提升“五水共治”成果,系统性修复水资源环境,将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
绍兴642平方公里的总水域面积中,既有纵横交错的江河,更有星罗棋布的湖(库)。在整个水系统中,湖(库)如同河流的“源”和“眼”,上游的“湖”连着水源保护区和饮用水功能区,下游的“湖”连着河道,集中了滞洪、调蓄、净化、水生态修复等功能。它们是绍兴的自然禀赋所在,是世世代代百姓生存的基本条件。
连续几年治水进程中,绍兴通过建立完善“河长制”,构建起一套切实有效的治理体系,在剿灭劣Ⅴ类水战役中发挥了极大作用。但治水是一个系统工程,惟有不断补齐短板,消除现有河湖管理保护中依然存在的漏洞和盲点,提高治理能力水平,才能不断扩大治水成效,为子孙后代留下可持续生存的环境。把“河长制”向“湖长制”延伸的意义正基于此,一方面这是保障区域水安全的切实需要,同时这也是强化源头治理、完善水治理体系的内在要求。
在全面推行“湖长制”过程中,各地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汲取“河长制”工作经验,完善责任链条,建立工作机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湖库的水质提升达标、生态功能优化等目标要求,让绍兴百姓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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