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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开学了绍兴的大一新生快加入绍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17年08月21日 11:23:03 来源: 掌上绍兴客户端

  大一新生们,漫长的暑假就要结束了,

  9月份马上就要开始崭新的大学生活了,

  是不是很期待呢?

  但是,万一在校期间生病了该怎么办?

  不用担心哦,

  绍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来帮忙,

  为你的生命健康保驾护航!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绍兴市从2007年起将在绍各高等院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也就是说,大学生也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哦~

  是不是兴奋的搓手手呢~

  什么是学生医保?

  学生医保是党和政府为保障大学生身体健康、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个人交少部分、政府补贴大部分的医保,是一项社会福利性质的社会保险,由政府组织参加,不以赢利为目的,是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障。新生投了学生医保,既能享受门诊看病、住院治疗的优惠,还能申请大病医疗救助。

  绍兴市区大学生医保的主要内容

  1、参保对象:在绍高等院校注册的学生。

  2、缴费标准:个人缴纳100元/年·人,政府补助480/年·人。(注:大学新生按学制一次性缴纳就读期间的医疗保险费用)

  3、医保待遇:大学生纳入了绍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覆盖门诊、住院、大病、意外伤害等的保险。

  (1)“门诊”

  市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50%,其中中药饮片及中医诊疗项目费用报销60%。

  市内其他定点医药机构: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15%,其中中药饮片及中医诊疗项目费用报销25%。普通门诊(含急诊)的起付标准为80元,累计净报销额800元。

  (2)“住院”

  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超过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28万元)的政策范围内费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的,统筹基金报销85%,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的,统筹基金报销75%。

  (3)“大病”

  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经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个人自付的费用及转外就医承担的自理比例费用,累计超过2.5万元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报销60%,上不封顶。

  使用规定的特殊药品发生的累计费用,8000元以上、30万以下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报销50%。

  (4)“意外伤害”

  因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非本意客观事件引起的身体伤害,可享受校大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有了大学生医保,

  妈妈放心,宝宝舒心~

标签: 大学生医保;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大学生 责任编辑: 洪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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