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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7年09月27日 12:34:12 来源: 绍兴网-绍兴日报

  中秋、国庆临近,为进一步强化教育警示,严明纪律,净化节日风气,市纪委通报了全市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越城区城南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沈坚杰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5年12月,越城区人社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沈坚杰提任越城区城南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后,未及时将原单位办公室腾退,用于其午休时间回原单位打乒乓球后放置运动衣物等个人用品及休息;2016年5月,沈坚杰将该办公室腾空并将钥匙交还,但同时又使用了区人社局的另外一间办公室,用于其放置杂物。沈坚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柯桥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国峰违规操办丧事问题。2014年4月,王国峰在操办其父丧事期间,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3712元,造成不良影响。王国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回违规收受的礼金。

  新昌县小将镇方泉村原党支部书记吴正松违规操办“归屋酒”等问题。2013年10月,吴正松利用其子“归屋”,在新昌鹤群大酒店操办酒席30桌,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并收受礼金5000元,造成不良影响。此外,吴正松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吴正松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退回违规收受的礼金。

  通报指出,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提前安排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广大党员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管理职责,聚焦问题,精准发力,取得实效。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继续紧盯节日假期,组织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守住节点、寸步不让,发现违纪行为要严查快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进一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标签: 八项规定;纪委 责任编辑: 吴盈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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