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绍兴 正文
枫桥“老杨调解中心”的老杨 被司法部聘为“全国人民调解专家”
2018年06月21日 10:11:06 来源: 绍兴晚报 记者 钱峰 通讯员 陈聪

  6月19日,记者从诸暨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获悉,从事调解工作32年的退休民警杨光照被司法部聘为“全国人民调解专家”,而受聘的专家全国只有10人。

  前天上午,记者来到枫桥派出所,名气响当当的“老杨调解中心”就设在这里。今年68岁的杨光照是调解中心主任,熟悉的人亲切地称呼他为老杨。自1986年从部队转业进入派出所工作后,30多年来他一直与调解工作打交道。

  在接受记者采访前,老杨正在调解一起工伤事故。一位40多岁的男子在某五金汽配厂工作时发生意外,导致无名指骨折,他要求老板赔付5个月的工资,每个月2500元。老板则认为索赔金额过高,双方产生分歧。

  “你的伤势不算重,还构不成轻伤,这个赔偿(要求)有点高了。”杨光照对受伤男子胡某说。说着,他拿出一张法定赔偿标准表,上面罗列了不同等级伤残理应赔付金额。老杨说,因为老板已经预付了1000元,并付清了医疗费用,按照赔偿标准,支付3个月误工费比较合理。

  随后老杨又做起汽配厂老板的工作。最终,通过“背靠背”的调解方式,汽配厂老板同意一次性付清3个月误工费,双方签署了一份调解协议,实现“一次性调解”成功。

  杨光照说,他从事调解工作30多年来,像这样的调解总数达到六七千起。尤其是2010年以来,“老杨调解中心”累计调解矛盾纠纷1700余起,调解结案166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7%,群众满意率100%,协议兑现率100%,涉及金额5300余万元,无一分拖欠。

  杨光照认为,调解工作的前提是依照法律,然后才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使双方都能心服口服。“调解人员需要对法律条款、人的心理、社会民情都非常熟悉,这样才能做好调解工作。”

  虽然老杨今年已68岁,早就退休了,但老杨还是甘当“老黄牛”,一周五天从诸暨城区坐公交车赶到枫桥。双休日若有事情发生,他也是随叫随到。“调解工作没有白天黑夜,解决了问题就感到舒心。(调解工作)以解决老百姓的问题为首要目标,不让矛盾扩大。”他笑着说。

  记者在“老杨调解中心”看到,这里安装有录像、显示以及网络直播设备。老杨说,“安装录像可以帮助矛盾双方控制情绪,同时规范调解人员的工作态度和方式方法。通过视频,村民甚至不用跑到镇上的调解中心,在村里就能参加调解,节省了时间。”


标签: 调解 责任编辑: 周舸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