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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使用"最"字涉嫌虚假宣传 绍兴多个商家被罚款
2018年07月23日 09:17:38 来源: 绍兴晚报 记者 金国炳

  含大量绝对化用语、动不动用一串“最”字……用微信公众号发布此类文章,这些很可能属于违法广告。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市场监管机构依法加强了对各类广告的监督管理,采取各种措施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依法查处了一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

  今年年初,越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举报,反映绍兴市中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宣传内容涉嫌违反《广告法》。经查明,当事人于2017年10月注册了微信号公众号“sxrc575rc”用于宣传推广该公司主办的网站“越才网”,并在上述微信公众号的功能介绍中自行编辑、发布了“浙江绍兴最专业的人才招聘网站,免费提供求职招聘服务。关注公众号,好工作,尽在指掌间!官网:www.****.com”等宣传内容。

  据查实,当事人除开通上述微信公众号时向深圳市腾讯计算机有限公司支付300元服务费用外,未产生其他广告费用,但其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该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0000元。同样被罚10000元的还有一家汽车4S店。经查明:该4S店在公司的微信公众号上编辑发布信息说,自己“是绍兴目前规模最大、维修设备最全、服务团队最雄厚的***品牌旗舰4S店”。

  越城区另一家酒店在微信公众号的“功能介绍”一栏使用了“绍兴最大液晶背景墙,最佳婚庆宴会场”等绝对化用语,涉嫌违法。案发后,当事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纠正信息,准予以前购买服务的消费者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协商处理,积极与消费者沟通,妥善处置消费投诉,被认定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形,最终被处以罚款15500元。

  绍兴一家广告公司总经理王洋认为,一些企业的产品与同类产品差异化不明显,这种情况下,企业一般倾向于采取绝对化用语进行洗脑式宣传营销,以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对此,市场监管部门有关人士指出,微信公众号广告营销是企业经营的重要内容,广告要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公平性等原则。而要想品牌深入人心,不能依靠洗脑式的重复,也不能依靠绝对化用语。好的广告要尊重广大受众的审美诉求,有温度,有情感,让人愉悦。

标签: 广告;市场监管;广告法 责任编辑: 金英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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