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绍兴 正文
明晰权力清单 划定履职“雷区” 嵊州“二十八条”严管基层公权力
2019年01月04日 10:39:09 来源: 绍兴日报 记者 陈正军

  “村民代表大会是否讨论同意?实施方案有没有公示?工程施工有否规范?……”1月2日,嵊州市城南新区(三江街道)桥里村一条投资9万多元的村内道路验收,验收人员根据《嵊州市村级权力清单二十八条》“小型工程流程图”逐项比对。

  此前,嵊州市旨在严管基层公权力,围绕容易发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权力事项,制定了包括村级重大决策事项、村级工程和物资采购事项、村级财务管理事项等8个大项28条村级权力清单,同时绘制了28张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职责权限。桥里村等7个行政村作为试点村率先施行。

  据了解,“二十八条”涉及到的不少事务,嵊州也曾出台过相关文件进行规范,但因为缺乏具体操作流程,执行起来很难到位,尤其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还比较突出,近几年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的信访量居高不下,去年来受理的信访件占信访总量的62.8%。而这次推出的《嵊州市村级权力清单二十八条》,其中17条是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

  “二十八条”不仅明确了村干部的办事流程,也给村民监督提供了依据。桥里村党支部书记夏仲来说,28条清单就是28张说明书,将村干部所有权力都放在老百姓的眼皮底下,村级项目工程怎么实施、资金怎么用、宅基地怎么批,全程公开透明。

  在推行“村级权力清单二十八条”的同时,嵊州市还制定了《村居干部履职红线“二十八条”》,列出政治纪律及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纪律、集体资金管理、项目建设管理、个人生活等六方面28条红线,明确村干部不能任性的行为,划出履职“雷区”,使村级权力运行与清廉村居建设同向发力。为执行好两个“二十八条”,嵊州市配套了相关的责任追究办法,对村干部违反规范履职要求,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按照责任追究程序给予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等处分,涉嫌犯罪的,由纪委监委依纪依法处理或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标签: 基层;公权力 责任编辑: 周舸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