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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解家事纠纷 绍兴成立浙江首个家事诉讼中心
2019年03月17日 15:37:02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 钱祎

  传统法庭庄严、肃穆,而记者眼前的这个法庭柔和温馨,柔和的灯光、浅色的墙面、圆形的座椅,让人更加放松舒适。近日,浙江首个家事诉讼中心在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揭牌成立。

  近年来,家事纠纷在民事审判中的占比越来越重,约占民事案件总数的15%左右,审理难度也相对较大。为弱化当事人的对抗性,新成立的家事诉讼中心设立了家事文化走廊、家事审判法庭、儿童活动区、家事调解区、心理咨询室和婚姻家事讲堂6个功能区,通过柔性司法,逐步软化当事人关系,推动案件实质化解。

  家事诉讼中心的法庭比一般法庭更温馨。

  "6个功能区,每一个都有重要作用。"绍兴中院民一庭庭长陈键介绍,比如儿童活动区,不仅能供儿童玩耍,同时也是儿童观察区。"绍兴越城法院审理过一个案子,在难以判决孩子跟着离婚父母哪一方的情况下,法官让孩子分别和父母来到了儿童观察区,在玩耍中发现孩子十分依赖母亲,与母亲的交流更自然舒畅,而与父亲则显得较为疏远,不愿靠近。"陈键说,"在实地走访孩子所在的幼儿园后,法官也了解到母亲对孩子平时的学习生活情况更关心,最终判决孩子由母亲抚养。"

  家事诉讼中心成立当天,绍兴中院民一庭副庭长、家事审判团队负责人张靓就在这里审结了第一起离婚案件。案件当事人茹某和张某经人介绍结婚并育有一子,婚后不久,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茹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因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一审法院对茹某的离婚请求不予准许。在二审阶段,绍兴中院引入当事人所在街道的妇联工作人员和心理咨询师作为家事观察员,经过充分沟通调解后,当事人双方达成"和平分手"的一致意见。    

  在庭审中引入家事观察员全程参与庭审,是绍兴中院家事诉讼中心的一大创新。庭审结束后,家事观察员对案件事实认定和处理提出建议,并协助法官进行调解,多元化解家事纠纷。

标签: 纠纷;调解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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