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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起,绍兴电动自行车“上楼”最高罚1万元
2021年07月08日 09:21:39 来源: 绍兴网—绍兴日报 记者 周梦琪

  日前,应急管理部公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从8月1日开始,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者最高可罚款1万元。

  此前,绍兴日报曾报道了(5月12日、6月1日)针对电动自行车“乘梯上楼”屡禁不止的情况,绍兴有住宅小区用“智慧电梯”解难题。昨天,记者从我市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我市高层住宅相对集中的越城、柯桥和上虞三地已经在推进电动自行车进电梯管控设备安装,有部分小区已将设施安装到位。 

  在柯桥区,记者走进金色丽都小区看到,小区已有两个单元在电梯内安装好了“电动自行车禁入电梯管控系统”。“有了这套系统,电梯轿厢能自动识别电动自行车,并发出相应的警示提醒,电梯也会因此无法运行,避免电动自行车楼内乱停放现象。”金色丽都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颜军告诉记者,除了安装系统,目前该小区19幢高层住宅均张贴了禁止电动自行车乱停放的提醒牌,提升居民安全意识。据悉,今年起,柯桥区消防救援大队在推进“智慧消防”建设的同时,将在全区至少安装200套“电动自行车禁入电梯管控系统”,从源头减少电动自行车“上楼”乱象。

  “我们已经在区政府牵头下,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在一些高层小区内安装管控设备。”昨天,上虞区消防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项工程是今年5月份确定下来的,已启动电动自行车管控设备安装。目前,多部门已经联合镇街对辖区内的高层住宅电动自行车“上楼”情况进行摸排,“安装进度已经过半,主要针对电动自行车比较多的小区。”该负责人说。

  记者从越城区消防救援大队了解到,目前越城区设备安装招投标方案已经完成,“我们已经联合镇街‘挑’出了问题最多的一批小区,首批550套阻梯系统将在8月下旬开始安装。”越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参谋翁文斌告诉记者,近段时间,越城消防在全区住宅小区张贴了2000张消防安全海报,其中特别提醒居民不得在室内、走道、楼梯间、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

  记者了解到,部分小区电动自行车“上楼”原因在于停放充电不方便,为此,我市相关部门在“堵”的同时也注重“疏”。嵊州市消防救援大队在当地开展严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楼道和违规充电现象专项检查的同时,就聚焦了该问题。在嵊州市绿城·玉兰花园小区,消防人员联合小区物业重点检查了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目前,该小区已通过公开招标在外围建造了非机动车停车棚,里面配了充电装置,还包括灭火器、监控等。

标签: 电动自行车;电梯;越城区 责任编辑: 陈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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