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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部分区县实行教师“县管校聘”
2016年11月26日 10:42:11 来源: 中国台州网-台州晚报 章诗荟

  今年7月,我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对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近日,我市教育局、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关于推进我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我市部分县(市、区)从今年起开展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什么是“县管校聘”?“县管”即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职能分工,根据相关部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数,依法履行对中小学教师的公开招聘、调配交流等管理职能;“校聘”则是要求学校根据需求科学设置岗位,组织教师公开竞聘,依法与教师签订合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该项改革是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措施,目的是解决教师流动体制不畅、化解教师资源配置矛盾。

  目前,我市部分学校超编严重,多年没有进新教师,教师结构出现老龄化。我市教育局人事处工作人员和记者说:“打个比方,我市某所中学的高一年级段,音乐课教师每人每周只有4至5节课;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政治、历史以及地理这3门课教师却非常紧缺,其中有一名教师一周要上20多节课……而对于学科教师增编的需求,学校往往无能为力,因为学校教师人数整体已经超编了,‘老’教师退不了,‘新’教师也进不来”。针对这种情况,记者从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了解到,今年起,我市逐步实行“县管校聘”,目前已将路桥、玉环、天台作为管理改革试点地区。

  这项改革将按照“以人为本、总量控制、统筹使用、合理配置”的原则,全面落实中小学教职工“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强县(市、区)域内中小学教师的统筹管理,打破推进校长教师交流的管理体制障碍,为促进校长教师合理流动提供制度保障。

  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能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积极引导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促进县(市、区)域内师资均衡配置,推进教育公平;能落实中小学校的用人自主权,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切实维护教师权益,充分调动校长和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标签: 教师;管理;改革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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