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又至年底,大家都忙着总结一年的收获,一些不法分子也抱着“捞一把过年”的心理,等着收获你的收获。入室盗窃、飞车抢夺、金融诈骗……越是年终岁末,大家越要随时随地绷紧“防”这根弦,确保自身的财产安全、消费安全。今日起,本报热线将针对各种容易出现盗窃的情况进行梳理,推出“年终岁末话防盗”系列报道,提醒您需要注意的那些事。
浙江在线12月6日讯 近日,两个惯偷从老乡手里买了一辆赃车,来到黄岩院桥一个村入室盗窃,结果被民警抓获。
随着年底临近,盗窃案件也进入高发期。昨日,台州警方介绍,今年我市加大了对侵财型犯罪的依法打击力度,1至10月,相关案件同比下降17.93%。
尽管治安态势良好,但年终岁末是侵财案件高发期,台州警方提醒,年底了,守好自己的东西,看好自己的财物,不给小偷可乘之机。
盗窃案件中,入户盗窃和两车盗窃占六成
“年底就算是小偷也想捞一笔回家过年。”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侵财侦查大队副大队长陈希进说,现在这个时候,市民应该提高警惕,贵重物品不离开视线,捂好“钱袋子”,有财不外露,避免吸引别人的注意。
根据台州警方的统计,今年1至10月,盗窃案件中,入户盗窃占26.82%,两车盗窃(摩托车和电动车)占35.19%,扒窃占5.43%,车内物品失窃占6.88%。
陈希进介绍,市区的入室盗窃较多发生在开放式小区和人员较为混杂的小区,多因住户主观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硬件防护设施薄弱和社区巡逻防范不到位等因素导致。
“攀爬阳台、技术开锁、溜门等是入室盗窃的主要方式。”陈希进说,住户应在阳台安装防盗网(或内防盗网),检查防盗网的牢固性,出门时务必关闭紧锁窗和门,有条件也可以在靠窗管道表面涂抹黄油或安装防刺装置,打消不法分子盗窃念头。
陈希进认为,大家尽量不要在家存放过多现金,贵重物品应存放在暗格内,妥善保管,不应放在衣柜等比较容易被人发现的地方。物业管理部门也应加强偏僻、重点地段的保安员巡逻防控工作,震慑犯罪,并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
出门多留意身边财物
近年来,随着私家车越来越多,不少人习惯把爱车当成“储物柜”,现金、贵重烟酒等物品都放在里面,车内物品失窃案件因此频繁发生。
“下车后一定要检查车内是否遗留了背包、手机等物品。”陈希进说,贵重物品不要放置在车内,尤其是夜间停车,或者在酒店及娱乐场所门前的停车场都容易被盗。
“人流拥挤的场所也要注意财物安全。” 陈希进表示,很多大型商场、公交站牌、快餐店、拥挤的车厢里,都是扒手出没的地方,即使是逛街过程中也不能放松警惕。
对此,陈希进提醒广大市民,在路上行走时,背包或挎包不要放在身后,包里不要放贵重物品;乘坐拥挤的公交车时,最好不要把现金放在衣服插袋里;包要置于腰腹间,以防扒手割包、掏包;下车时,尽量避免拥挤,警惕小偷下手;去商场购物消费的顾客,特别是女性习惯将携带的挎包随手放置,一定要随时留意。
我市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侵财犯罪
入室盗窃、撬砸汽车盗窃……此类犯罪虽然涉案金额不高,但损害了群众合法财产权益,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针对侵财型犯罪多发的态势,我市公安机关坚持既破大案又破小案,重拳打击涉及民生的侵财型犯罪。
今年4月19日,全市公安机关部署了“清雷”行动暨打击侵财犯罪专项行动,完善现场统勘工作机制和合成作战工作机制两大机制,创新类案侦查工作机制和整体移诉工作机制。同时,专门制定下发《全市公安机关打击侵财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全市公安机关打击侵财犯罪专项行为绩效评估办法》。
8月12日,市公安局召开“打侵财、控发案”电视电话会议,深入推进全市打防侵财犯罪工作。
7月11日至17日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防范打击盗抢骗违法犯罪宣传周”活动。全警动员,确保宣传工作持续有力;拓展创新,实现“全媒宣传”的实效性;部门联动,营造打防侵财犯罪的浓厚氛围。并积极开展集中返赃活动达10次,共退还赃款173万余元,返赃车辆101辆等涉案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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