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法庭,我们脑海中浮现出的是背靠天平、身着法袍、手持法槌、一身正气的法官形象,但是对于法官来说,他们的一天是怎么度过的呢?今天我们共同走进市人民法院石陈法庭,一探究竟。
3月1日早上7时30分
市人民法院大院内,两辆轿车等待出发,目的地是40公里外的石陈法庭。
石陈法庭现有正式干警5人,司法雇员2人。车改后,他们先在法院会合,再拼车自驾赶往石塘,车程四五十分钟。
8时20分
车子到了石陈法庭,他们分别走进自己的办公室,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开始了一天的忙碌。
当天,开庭的第一起案子是离婚纠纷案件,开庭时间为9时,审判长为副庭长叶华杰。
这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原告是妻子,被告是丈夫,两人有个读初中的女儿。
目前,石陈法庭只有两名员额法官,除了叶华杰,还有一名就是庭长江伟。
8时53分
书记员毛律然向叶华杰汇报,庭审准备工作就绪,原告来了,被告还没来。虽然叶华杰在前一天已和被告通过电话,但他还是拿起电话再次联系了被告。叶华杰说,为化解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的纠纷,他会想方设法联系上当事人,努力做调解工作,让案结事了。
8时58分
穿上法袍的叶华杰,来到了审判庭。这时,原被告双方都来了,旁听席上坐着很多双方的亲戚。
这起案子,叶华杰曾做了很多调解工作。和其他离婚官司一样,这起案子的争议焦点为是否要离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以及财产分割问题。
开庭前,叶华杰再次调解。鉴于双方亲戚同时在场容易起纷争,叶华杰采取了“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开调解。庭长江伟闻讯后,赶到了审判庭,做男方的工作,帮着一起调解。
半个多小时后,调解未成功。叶华杰依法开庭审理此案。
10时左右
申请执行人老曹来了。1991年,老曹借给林某、陈某夫妇4000元,双方口头约定月利2.5%。到1992年,对方陆续归还了1000元本金,并支付了部分利息。剩下的款项,陈某一直未归还。
经老曹起诉,石陈法庭作出判决,判处林某、陈某夫妇归还借款3000元,支付利息1824元。老曹向法院申请执行,但经过多次执行一直未执行到位。
正月里,老曹听说陈某回到了石塘永红村,于是向法庭反映,希望执行人员再次去村里看看。石陈法庭有两名负责执行工作的干警,但去村里找人,作为分管执行工作的庭长,江伟也一同前往。
10时05分
执行人员放下手头工作从庭里出发。去村里找人,干警们都说心里没底。石塘一带的村子大多是靠山的,而且门牌号不是很规范。江伟说,有时你找80号,好不容易爬山路找到了79号,以为80号就在旁边,但80号却在另一个山头。
果然,车子到了永红村,在路边停下后,申请人老曹就带着大家爬台阶了。对于陈某家的位置,他也不确定,大家只好向村民们打听。比较无奈的是,有些村民不肯如实相告。
大家沿着石阶、山路,上上下下,找了半个多小时,终于找到了陈某家。陈某和林某都没在家,倒是林某的姐姐在。
执行人员将通知书张贴在门上。江伟托林某的姐姐转告,他们所欠的钱不多,尽快还款,否则将进一步采取强制手段,得不偿失。林某的姐姐表示一定转达。
回到法庭时,已过中午。大家匆匆吃过午饭,几乎没作休息,下午1时30分,又开始忙碌了。
13时30分
当天下午,法庭又立案4起。这一天,立案人员基本上没闲下来。立案窗口无人时,立案人员还要将材料扫描到系统,并将相关材料给送达组的同事。
下午,法庭里的每个人仍都继续忙碌着。送达难、找人难,江伟和石塘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联系,寻找破除的方法;上午的离婚案子没有当庭宣判,叶华杰在思考接下来怎么处理,之后他又在撰写另一起案子的判决书;执行办公室里,两名执行干警在整理最近几个月的执行案件,高效处理查询到的财产,并接听不断响起的电话;杜新晨继续走村入户,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16时30分
已到镇(街道)下班时间,叶华杰来到江伟办公室,讨论欺诈性抚养的精神损失费赔偿额度问题。不知不觉,时间已近5时。
17时多
两辆私家车从法庭出发,开往市人民法院。车里,播放着歌曲《梦的路途》:“和那梦想的呼唤啊,追梦脚步未曾停下……”江伟说,很多时候下班时身心疲惫,听到这首歌,一下子轻松了很多。
去年,石陈法庭受理审判案件1047件,审结1024件;受理执行案件1125件,执结1092件;人均年结案数达445.47件。忙的时候,法庭一天要开庭审理八九个案子。
法庭所获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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