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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破获一起 微信红包赌博案
2018年03月19日 09:16:13 来源: 台州日报 通讯 员林利军 张璐瑶

  2月初,三门县公安局健跳派出所民警在农村开展“扫黑除恶”宣传中,有群众反映,自己被人拉进一个微信群玩抢红包“游戏”,很快就输掉了几千元钱。将情况向所领导汇报后,民警扮成“赌客”加入了该群,掌握了该微信群的游戏规则和组织者的赌博证据。

  民警发现,在这个抢红包赌博里,很多参赌者为了追求高额的回报,经常一个红包就要发500元,但是十赌九输,“玩家”永远是输的一方,有人一晚上输了几万元,而群主则靠只抢不发的规则,成了稳赚不赔一方。同时,为了蛊惑群里成员参赌,他们还在获利的资金中抽出一部分,给发了较大数额的成员返福利。

  由于发红包频率过高,经常被封号,所以几乎每天群主都会重新建群拉人进行赌博,外加参赌人员身份多为虚拟,且人数众多,给取证带来一定难度,民警不得不加班加点地对群里成员信息情况进行汇总摸排。

  经过侦查,民警基本摸清这个以“埋地雷”抢红包为幌子开设赌场的犯罪团伙的组织构架,并掌握了嫌疑人洪某、罗某、泮某、张某的身份信息。3月18日,健跳派出所组织警力一举将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审查,2月以来,嫌疑人洪某利用微信平台建立红包群,拉人进行聚众赌博,从中获利。嫌疑人罗某受雇于洪某,负责拉人、返流水等事情,嫌疑人泮某、张某,平时负责在群里活跃气氛,也就是所谓的“托”。整个微信群运营了半个多月,平均每天流水达五六万元。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据警方介绍,判断“抢红包”是不是赌博,关键就看组织者是否从中营利。按照《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开设赌场的,都将构成犯罪。以营利为目的的“抢红包”群,是一种新型赌博形式,其群主的行为就等同于“聚众赌博”开赌场,属于犯罪行为,群成员“抢红包”也是涉赌的违法行为,要受到治安处罚。

标签: 赌博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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