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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公安分局原副局长遭下属举报 纪委再次介入调查
2018年05月13日 17:08:15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李攀

  浙江在线5月13日讯 近日,有媒体曝出台州市公安局原民警池某跟踪偷拍其上级——时任黄岩公安分局副局长周某某,并将其违纪的相关证据交给黄岩区纪委。周某某随后向纪委承认存在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违纪行为,但因“未造成不良影响”,未对他予以处分。周某某随后被调离黄岩公安分局,任黄岩区某局副局长。而举报人池某被关禁闭7日,并被行政拘留6日。黄岩公安分局认为,他通过秘密安装跟踪器的方式窥探他人行踪并进行跟踪的行为已构成侵犯隐私。池某对所受行政处罚不服,提起了行政诉讼,希望法院撤销黄岩公安分局对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5月10日,该案在玉环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地纪委也再次介入调查。

  5月13日,黄岩区委宣传部官方微信“黄岩发布”发布消息称:近日,针对媒体报道和最新举报情况,黄岩区委高度重视,区纪委等单位正在对周某某有关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将依法依纪依规处理。

  据媒体报道,庭审中,黄岩公安分局在法庭答辩中称,长达一年多的时间内,池某通过秘密安装跟踪器的方式窥探他人行踪并进行跟踪的行为,已经构成侵犯隐私,处以行政拘留6日,量罚得当。黄岩公安分局认为,隐私是个人的自然权利,无论隐私内容如何,会否违反道德或法律,也无论社会舆论或国家法律对隐私内容作出怎样的评价,隐私内容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他人是否承认或如何评价为转移。

  池某的代理律师认为,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周某某作为黄岩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有可能涉嫌权色交易、作风腐化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决非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也决不是个人的隐私问题。此外,池某案从立案到查处存在程序违法,该案在查处过程中,周某某作为黄岩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并未停止履职,且办案人员均为城东派出所民警,属于周某某的下属。

  法庭将择期宣判。

标签: 黄岩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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