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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关于社保的谣言别信别传
2018年05月25日 10:21:36 来源: 台州晚报 记者 陈佳乐

  近日,网络上一份《浙江省关于201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也就是所谓的“浙人社发〔2017〕184号”文件,涉及“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5元”等诸多内容,引起不少网友的关注。

  这份在传播的文件是真的吗?省人社厅于5月23日明确辟谣:“假的!这是非官方发布的不实谣言信息,请大家以官方发布消息为准,勿信谣传谣。”

  据了解,目前,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已在研究制定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待省正式发文后会及时公布。

  昨天,市人社局相关处室的负责人也针对近期网传的6条社保谣言,结合台州情况,进行了辟谣。

  谣言一:某些个人声称可以办理社保卡

  辟谣:根据相关规定,社会保障卡申请人可通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网点或微信公众号“台州掌上人社”申领,或通过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代为申领。大家不要轻信个人“有办法”能办社保卡的谎言。

  谣言二:去医院看病前要到社区医院转一下,否则不报销

  辟谣:参保职工和居民在本统筹区内按相关政策,可选择多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首诊医院。需要提醒参保人的是,有些社区医院并不是定点医疗机构。

  参保人员如果需转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就医的,就需要由具有转院资质的定点医院出具转院证明。

  谣言三:社保局规定住院不能超过X天,须先出院,过几天再办住院

  辟谣:目前的医保政策从未规定参保人员的住院天数。是否出院,应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及是否达到了出院标准和医院能否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来决定的。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达不到出院标准的病人要求出院。

  谣言四:住院费用不能超过若干金额,超过部分自己支付

  辟谣:医保政策从未规定每一位参保人员住院费用限额,只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医疗费用都可以按规定报销。

  医疗机构以超过医保限额为由,单独收取参保人医疗费用,这是损害参保人利益的严重行为。参保人可以向医保机构和医疗管理部门反映,这些部门将积极维护参保人的合法利益。

  谣言五: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就不用缴纳了

  辟谣:职工养老保险是国家规定企业和职工,按照不同比例共同缴纳的。其中,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只是职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申请退休的一个基本条件,并不表示缴费满15年后就可以不用继续缴纳了。

  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是法定义务,即使在退休前已经缴满15年,只要就业就该坚持缴费,直至退休。

  坚持缴费,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就越多;足额缴费,缴费水平越高,养老金就越多;退休年龄越晚,个人账户计发月数越小,养老金就越多。

  谣言六:职工养老金计算有档次之分

  辟谣: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高低,与本人缴费年限长短、缴费水平多少、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直接挂钩。可以说,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养老水平是“千人千面”,并没有任何固定的档次高低之分。

  

标签: 社保;谣言;辟谣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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