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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送达的算盘打不响了,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约减少29天
2018年07月18日 14:32:38 来源: 台州日报

  “您是李某吗?”“嗯”

  “我是玉环法院送达中心工作人员庄雪,原告陈某向法院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金额是5.28万元,今天打电话跟你确定下地址,到时将起诉材料邮寄给你。”“……”

  话筒那一侧陷入了沉默,最终传来挂断的声音。这种情况对工作一年多的庄雪来说已是家常便饭,有的被告接了一次电话后再也联系不上,有的被告假冒自己的父母,甚至有人破口大骂。

  庄雪这通电话,就是玉环法院送达工作“首问确认制”的第一步。当立案成功后,法院需通过电话确认被告身份、采集被告信息锁定送达地址。但很多被告绞尽脑汁拒绝这样的电话,以期规避送达,拖延开庭时间。

  “以往,我们对这种行为也是无可奈何。正常的送达渠道都用不了,只能公告送达,而公告送达需两个月之后才开庭。司法资源浪费了不说,有些人在这期间转移财产,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利益。”该院送达中心主任丁宗勉说。

  如今,这样的行为有办法治理了。

  玉环法院近期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送达工作的实施细则(修订版)》,细则规定,通过三大运营商查询确定的当事人电话,如果当事人拒接电话或无人接听的,将会以短信或彩信的方式向该号码发送送达通知书,告知拒绝确认地址的法律后果。在3个工作日内连续5次被拒接或无人接听,且对送达告知不予回复,致使法院无法确定当事人送达地址的,可以视为当事人躲避、规避送达。对于这种情形,该院将通过邮政人员上门投递的传统方式,将文书材料送至当事人户籍地址(企业注册登记地),以此保证投递成功率。

  文章开头的李某,在收到《送达告知书》后的第二天,就主动打回电话确认地址。

  “该实施细则推出以来,全院平均送达天数从8.6天下降到1.5天,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从79.3天降到50.1天。”丁宗勉说。

标签: 李某;当事人;法院;玉环法院 责任编辑: 洪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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