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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首发“住所申报承诺制”营业执照
2018年07月23日 15:38:28 来源: 中国台州网-台州日报 记者 陈伟华 通讯员 孙予思

  7月16日下午,在路桥区新桥镇便民服务中心,从事餐饮服务的杨先生领到路桥区市场监管局发放的首张“住所申报承诺制”营业执照,成为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制改革红利的第一个受益者。

  “以前为了住所证明,要跑村里盖章,要找房东签字。现在只要填写一份《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半个小时就能拿到营业执照,真是太方便了!”杨先生说。

  据了解,以前路桥区办理营业执照者,必须要提交产权证明。而一些无法提交产权证明的,则由属地村委会出具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而实行住所申报承诺制后,商事主体可以自主选择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只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相关信息和承诺的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负责,无需再提交权属证明等场所使用证明材料。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审批登记时,负责形式审查,并对试行住所申报承诺制的企业,进行统一的标识,以区别于一般的住所登记企业。

  当下,住所申报承诺制适用于路桥区内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登记。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改革还明确了下列场所不适用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需提供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对规划为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商务秘书企业;军队、武警等单位所有、属于专项管理的房屋;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登记机关有收到该住所(经营场所)存在争议的初步证据的;因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登记部门认为不适宜申报制情形的。

标签: 申报;营业执照;便民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 金英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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