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她与人合伙组织日日会,以高额的利息为诱饵,非法吸纳天台县平桥镇一带群众的资金262万元,并因投资失败逃亡国外。经过天台警方4年多的劝导,近日,受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追捕犯罪嫌疑人林某美主动回国投案。
林某美是宁波奉化市人,今年37岁。2012年,她和合伙人王某等人从奉化来到天台县平桥镇,承租了房屋用于组织日日会,承诺20天为一期,2万元为一单,以每期每单支付750元的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吸引俞某等20余人存款。
办案民警经侦查确认,林某美等人将非法揽来的存款以放高利和投资更高回报的日日会来获取利益。当年8月,因投资失利,林某美等人无力偿还本金和利息逃离天台。
2013年10月,存款人俞某等人四处寻找林某美等人无果后,向天台当地警方报案。经过警方侦查统计,截至案发,林某美等人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62万元。2014年4月,林某美同伙王某抓获归案,后被法院判刑。
但是,作为主犯之一的林某美,却早在2013年2月18日持本人护照,出境逃往毛里求斯。2014年9月,天台警方对批准逮捕的林某美上网追逃,当年11月,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出红色通缉令进行追捕。
为了规劝林某美投案自首,天台警方20余次赶赴宁波奉化市,向当地警方通报案情,并和林某美家属进行政策宣传和谈心交流。据了解,离异后的林某美逃往毛里求斯,与当地人结婚并取得居留权,对回国投案自首始终心有疑虑。
今年7月,省公安厅将林某美确定为“猎狐2018”行动重点境外追逃人员。为让林某美和家属彻底消除疑虑,天台警方会同奉化公安机关对林某美家属反复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8月15日,林某美终于通过电话,向民警表示愿意主动回国投案。
8月23日,林某美乘坐KA640航班到达宁波栎社机场归国自首,经边检核验确定身份后,天台民警将其押回审查。目前,林某美已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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