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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台州出台20条稳定就业新政
2019年02月14日 09:36:25 来源: 中国台州网-台州日报 记者 颜静

  台州日报2月14日讯(记者 颜静)“狠抓产业项目、大抓实体经济”离不开稳定就业。为积极应对当前宏观经济变化对就业的影响,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围绕服务台州民营经济再创新辉煌和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日前台州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共分6个部分20条,根据《通知》,接下来台州将通过加大企业稳岗支持力度、加大企业用工服务支持力度、加大企业就业见习推进力度、加大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力度、加大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力度、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力度、加大对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加大企业稳岗支持力度

  《通知》规定,台州将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预计每年可为企业减轻负担1个亿。

  同时,为提升困难企业稳岗补贴力度,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50%确定。

  市就业局局长何韬介绍,人社部门将立即着手企业稳岗补贴的申报和补贴发放工作,计划从3月份开始,开展全市企业稳岗补贴的受理。

  各县(市、区)人社经办机构将开展当地企业裁员率的计算,进行前期排摸筛选,及时确定所有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名单,并通过短信、电话或上门等方式对每家进行申报通知。

  “在上级部门下一步另行发文的基础上,我们将及时与有关部门共同明确台州困难企业认定标准、补贴实施细则和具体名单,并进行公示和申报通知。”何韬说。

  加大企业用工支持力度

  当前部分企业正面临节后复工的招工难问题,《通知》积极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参与企业用工服务。

  《通知》提出,要强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在服务企业用工中的有效作用。对介绍失业职工及时实现再就业的,按每介绍一人就给予300元的补贴(不再限定一次性介绍20人以上);其中介绍重点人群再就业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鼓励用人单位开发专门的扶贫岗位专门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劳动力(简称贫困家庭劳动力,下同),经认定可每月按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月)给予最长3年岗位补贴,并可同时享受3年社会保险补贴(全额返还企业缴纳部分)。

  “《通知》在《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校企合作优化用工服务的若干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再次加大力度,对市场主体促进失业职工及时实现再就业,不再限定一次性介绍人数,直接按失业职工300元每人、重点人群500元每人的标准给予补贴。”何韬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企业用工服务后,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凭营业执照和介绍人员名单,经服务企业签字盖章,到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就业服务机构申报相关补贴。

  返乡下乡创业有保障

  为助力乡村振兴,《通知》中加强了对返乡创业的支持,那么重点人群以外的劳动者返乡创业,要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社保补贴,需要什么条件?

  按《通知》规定,重点人群以外的劳动者返乡下乡创业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社保补贴需同时具备5个条件:创办的市场主体主要经营内容在文件规定经营范围内;初次在市场管理部门办理工商注册不满3年,且注册地在农村;正常经营1年以上;带动3个人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1年;申报创业社保补贴的还需创业者缴纳社会保险。

  除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社保补贴外,上述返乡下乡创业者,还能按规定享受场地租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创业培训补贴。

标签: 就业新政;稳就业;就业 责任编辑: 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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