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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出台年度粮食生产政策
2019年04月15日 09:24:39 来源: 台州日报 记者 朱小兵

  “粮食政策出台了?那太好了,我得赶紧去瞧瞧!”4月12日,得知全市年度粮食政策已出台的消息,椒江种粮大户杨灯聪高兴地说,“这些年,种粮政策保持了稳定性和连续性。我今年打算种700亩左右早稻,现在已种下100多亩。”

  当天,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今年年度粮食生产政策出台。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19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市将按照“扶持力度不减、规模导向为主”的要求,继续加大规模种粮补贴力度,保护好规模种粮主体的积极性,提高规模种粮主体对土地承包的竞争力,提升规模种粮主体的种粮信心,稳定粮食生产。

  去年,全市首次设立水稻绿色优质高效示范方,选用品质优、市场认可度高的品种,粮食增产增收效果初见成效。

  “今年我们将继续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确保粮食安全。各地要重视早稻和旱粮生产,特别是早稻产区要把稳定早稻种植面积作为稳定全年粮食播种面积的主要举措。”市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总站站长曾孝元介绍,今年市级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椒江、黄岩、路桥三区发展规模种粮、优质稻米生产和购置优质稻米加工机械等。“今年的政策继续加大粮食生产扶持力度,保障了粮食种植面积的稳定。各地要引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农户多种粮种好粮。为此,市财政安排100万元用于粮食绿色优质高产高效创建,提高粮食生产水平。”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发布的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坚持优质优价、按质论价,要根据当地用粮需要,参考省级储备粮订单奖励标准出台订单奖励政策,足额落实财政奖励资金;要加强各类粮食作物高质高效技术储备,广泛开展种养结合等新型高质高效“水稻+”种植模式,实现提质增效;要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扶持优质稻米产加销一体化经营,重视优质稻米品牌建设,推动“卖稻谷”向“卖品牌稻米”转变,提高产后效益。

  “今年,各地要进一步抓好粮食生产保险政策落实,提高粮食生产保险保障水平,落实农业保险保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实现主要粮食作物保障水平涵盖地租成本和劳动力成本。”曾孝元说,对参加稻麦政策性保险的农户,各级财政要按现行政策给予保费补贴。

标签: 粮食生产;粮食政策;优质稻米;早稻;保障水平;农业农村;扶持 责任编辑: 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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