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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一健身房突然关门歇业整顿 会员未消费余额约100万元
2019年05月06日 14:16:43 来源: 中国台州网-台州日报 记者 盛鸥鸥

  台州日报5月6日讯(记者 盛鸥鸥)近日,市民张先生向本报热线88894000反映称,他去年在位于椒江中山东路的正月健身办了张两年卡,平常一直去那里健身。但最近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该健身房突然关门停业整顿。“不仅我的两年卡还没消费完,我妻子刚办的一年卡一次都没用过。”

  健身房突然歇业整顿

  去年6月,张先生和姐夫一起,在正月健身各办了一张两年卡。因为包含泳池项目,每人花了3000多元。用了半年后,觉得效果不错的张先生极力游说妻子办卡健身。

  最终,张先生的妻子被成功说服,于今年4月中旬在正月健身办了一张1500元的年卡。

  帮妻子买好所有装备后,4月23日,张先生和妻子准备一起去锻炼。“去了才知道他们当天关门了,门口贴着一张歇业通知,写着‘为提高服务质量,给广大会员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即日起公司进行内部整顿,暂停营业至月底’。”

  “据说在关门歇业的前一天,店里的员工还在售卖健身卡和私教课程,怎么说关就关了?”张先生说,“听说路桥也有一家正月健身,前段时间也关门了。椒江店不知道还会不会开门,大家心里挺不安,就建了维权联盟群。”

  据了解,群里会员大多买了1000多元至几千元不等的健身卡,有的甚至买了上万元的私教课程。也有会员反映,一开始店里私教很多,后来越来越少,可能与拖欠教练工资有关。

  椒江成立调查处置工作组

  记者从椒江区商务局了解到,自4月23日椒江正月健身发布歇业通知以来,该局陆续接到不少消费者投诉,称该健身房服务没有履行到位,消费者无法进行正常消费。

  该局办公室主任刘辉介绍,椒江正月健身的投资方是上海正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其在台州注册了两家公司,分别位于路桥和椒江。椒江店于去年4月26日注册,去年7月1日正式营业,注册会员约有1000人,未消费余额达100万元。

  “由于涉及会员多、金额大,区里高度重视,专门组建了由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相关街道等组成的调查处置工作组。”刘辉说,据目前调查处置情况来看,消费者自发组建了维权群,联合会员共同维权;椒江正月健身存在欠薪问题,劳动部门已经介入。

  工作组于4月25日主动联系并约谈维权群群主和群员代表,面对面了解情况,并邀请律师现场就法律问题答疑解惑。“一方面安抚消费者情绪,分析其权益,承诺在行政职责范围内依法调解处置。”刘辉说,另一方面,及时与身在上海的椒江正月健身负责人取得联系,“就目前初步掌握的情况判断,椒江正月健身属于商业合同违约行为。”

  因经营不善无法维持

  “该负责人表示,歇业是由于公司经营不善,资金紧张,无法维持。”刘辉说,该负责人承诺5月中旬回台州,届时如果能将健身房转让、服务转接,就继续按照合同条款为会员提供服务。若转让有问题,就考虑将健身房现有资产变现,制定相应的退卡方案,与会员进行协商。

  “作为行政部门,我们会积极干预,尽力沟通调解,维护消费者权益。”刘辉说,如果在行政职责范围内无法调解处置的,建议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正当维权。而就欠薪问题,相关部门已经立案,会有强制措施。

  刘辉说,消费者代表对此表示理解,并对政府积极的处置方式表示赞同。“我们也请他们将这些情况转告给其他未能到场的会员,稳定情绪,等待最终的调解处置结果。”

  注重理性消费 加强风险防范

  在理发店、美容店、健身房等地办了消费卡,却遭遇门店关门、维权艰难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市民吃过预付式消费的亏。虽然此类新闻时常爆出,有些消费者即使心怀忐忑,仍难以抗拒商家推出的各种优惠,不惜花重金办卡。

  近日,记者在市区大型超市、商场随机采访了10多位市民,近半数的人表示自己买过健身房、理发店的预付式消费服务,个别市民为此花费几万元;其他市民认为自己消费挺理性,只愿意为当次消费买单。

  椒江区商务局办公室主任刘辉告诉记者,近年来,关于商业预付卡的纠纷案件比较多,但在监管制度上,从国家层面到地方都不是很完善。上海刚出台了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实施办法,浙江省则在2017年8月就《单用途商业预付凭证管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商业预付卡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职能混淆、权责不清。”刘辉说,该征求意见稿对此进行了进一步明确。此外,在消费预警发布、经营者的备案及资金管理、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示等环节做了明确规定,有利于消费者依法维权。

  在省商务厅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中,记者看到,2019年工作思路中提到,将推进《浙江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凭证管理实施办法》等立法。

  其实在2017年5月1日起实施的“浙版新消法”中,就预付式消费有了相关规定,涉及预付卡发放条件、最高限额以及限制不当设定使用期限等内容。明确经营者自营业执照核准登记之日起满6个月后,方可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凭证。企业法人提供的单张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等。此外,卡面期限过了的,经营者不能以延长为由收取额外费用;终止经营活动的,经营者要提前30天退还消费者卡内余额。

  “消费者要理性消费,不能只看眼前商家的活动宣传及优惠力度,要加强风险防范,如果涉及金额较大的一些预付式消费,尽量选择有实力的连锁店。”刘辉提醒,消费者购买预付卡时要签有退卡相关事项的合同凭证,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 盛鸥鸥)

标签: 椒江;健身房;会员;会员卡 责任编辑: 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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