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5月25日讯 城东小区是苍南县灵溪镇最大的居民区,约有5万多居民。冲着小区周边良好的配套条件,林先生也选择入住在该小区。不过,林先生很快发现了一个问题,小区周边有中学有小学,却没有一个上规模的幼儿园。
“小区旁倒是有几家幼儿园,但是规模小,个别幼儿园的活动场地还是占用人行道搭建的。我们希望能有一个教育环境和安全设施相对有保障的幼儿园,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实现。”林先生说。
据了解,该地其实有一块规划中的幼托用地。上世纪90年代末,新世纪幼儿园就通过了教育、计划、规划、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筹建,18年过去了,经历征地受阻、诉讼上诉,以及土地性质变更、还原等一系列纷纷扰扰的事态,这个幼儿园仍旧未得建。
这其中究竟是什么原因,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记者调查:
征地在村里碰了“钉子”
问起苍南灵溪镇龙渡村或城东小区那个筹建又未得建幼儿园的事,很多人多多少少都会知道一些“内幕”。
1998年、1999年,新世纪幼儿园先后得到苍南县教育改革统筹协调委员会灵溪分会、苍南县教育委员会、苍南县规划局、苍南县计划委员会、苍南县建设局等部门批准创办,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6050平方米。但是,规划中的幼儿园随后就“卡壳”了。
幼儿园筹建者章良女告诉记者,苍南县国土局当时告诉他,征地遭到了该地块所属龙渡村的阻拦,龙渡村村委会拒绝在征地手续上签字盖章。苍南县国土部门征地失败后,书面告知章先生,让其自行协调。
据了解,当时有村干部要求个人参股53%,控股幼儿园,但被章良女拒绝。
时间到了2006年,经过多方努力,新一届龙渡村委会终于跟幼儿园筹建方达成协议,同意配合相关征地事宜。但是事情又有了新的变故。
幼托用地变成商业用地
2006年,一纸文件将原先幼托用地调整用于商住出让。眼看筹建中的幼儿园化为泡影,章良女向温州市政府提出复议。章良女认为,因灵溪县城东扩,原先位于城乡接合部的幼儿园地块地皮增值,才导致土地划拨变出让,教育用地变商用。
经复议,温州市政府认定幼儿园合法权益“应该受到保护”、“调整行为对申请人显然不公”、“属滥用行政职权”,对之前的决定予以撤销。
回归教育用地后,幼儿园还是没能进入建设流程,筹建方先后收到“项目未列年度用地计划”“没有用地指标”等名目的回复,数次行政诉讼因此而起。
2010年5月21日,浙江省高院作出《司法建议书》,认为“根据相关土地法律法规,申请人要取得农用地转用指标,首先须将建设项目列入县政府年度计划,而是否列入计划不是由申请人可以决定。”建议对其用地申请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作出妥善处理。
同年9月21日,温州市中院判决要求对该幼儿园项目落实农转用指标。
政府部门:
在法律框架内予以照顾
经过18年周折,具备一系列审批手续的幼儿园至今未能开建。苍南县政府法制办主任陈传亮告诉记者,当初政府部门对章先生的前期审批还是予以支持的,政府部门也希望这个项目能够办起来。但没有想到村民对于征地问题意见不统一,因此征地中断。这不能完全归咎于政府部门不作为。
陈传亮说,法院的司法建议是“妥善处置章先生提出的问题”,并不等同于就要按照章先生的意愿执行。政府部门确实已经充分考虑到章先生的诉求,但是由于年度指标的限制和整体规划,目前在争议地块建设幼儿园确实不合适,即便是审批通过、允许建设幼儿园,也不可能直接交给章先生来办,只能在法律框架内予以一定照顾。
采访中,苍南县副县长白洪楞告诉记者,中心城区的土地,一直存在征地难的问题,2000年以后,国家征地政策又发生了改变,对于该幼儿园,苍南县政府会努力,但是目前只能用招拍挂的方式来确认花落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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