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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遇四年未见的前女友 他强占手机当“分手费”
2016年06月10日 09:51:00 来源: 温州晚报 记者 叶雄伟 通讯员 李力 薛海宇

  男女朋友谈恋爱,总有成功或分手的。近日,河南小伙彭某却对此有些“耿耿于怀”,他借与前女友一次偶然遇到的机会,强行“借”走女友的手机不还,结果因涉嫌抢夺换来了刑拘。

  彭某今年23岁,从16岁开始,他就来到温州打工。2011年,他在市区双屿一家鞋厂里认识了女孩小林,小林是江西人,比彭某大了三岁。这段姐弟恋持续了一年,双方因为性格不合,没能继续走下去。小林提出了分手,此后四年,两人没再见过面,只是偶尔有电话联系。

  6月7日下午1时许,彭某来到市区双屿三开路闲逛,凑巧遇到了四年没见面的小林,心里难免有一点“小激动”。他看到她手里拿着的iPhone 6S Plus,也是有点心生羡慕,便向小林提出借手机打个电话,小林没任何多想就把手机给他了。

  手机一拿到手,彭某便心想,当年他与小林谈恋爱时,在她身上没少花钱,为此心里开始有些不平衡,他突然萌发想把这手机占为己有,当作“分手费”。小林见彭某迟迟不归还手机,感觉不妙,就在她提出要回手机时,遭到彭某拒绝,并且彭某甩开小林逃离了现场。

  随后小林就报了警。鹿城公安分局双屿派出所民警接警对此展开了调查,并且很快就锁定了彭某。当晚6时许,彭某迫于压力向警方自首,并归还了手机。

  目前,彭某因涉嫌抢夺已被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标签: 手机;分手费;刑拘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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