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2月23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周浩)近日,永嘉县人民法院裁定温州某服饰有限公司破产,这意味着全国首例税务机关主动提起破产清算的案件正式结束,这为税务机关针对“僵尸企业”主动申请破产清算,鼓励市场出清打通了路子,具有积极的首发效应和借鉴意义。
“给予诚信的失败者放下包袱、重新再来的权利,是破产法制度的重要价值。国税部门敢于主动作为,通过提起破产清算申请,定向消除破产程序启动难问题,把企业家从沉重的债务负担中解脱出来,不仅能给予企业家重新创业的机会,还可以促使社会资源向高效的领域流动,有效地推动建立和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在永嘉县人民法院裁定宣告温州某服饰有限公司破产,终结破产清算程序之后,该公司管理人如是说。
在探索解决企业退出市场的“代谢”问题的过程中,温州市国税局抓住温州市作为全国首批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城市的契机,通过信息数据筛选和实地核查走访等程序,选取实质上已经“消亡”且难以“重整旗鼓”的企业作为主动申请破产清算的对象,使没有生存价值的企业有序退出市场,使债权债务关系得到公平合理的处置,为市场交易的风险防范提供长期、稳定、合理的预期,有力地推动了市场的出清。
“对于存在欠税的‘僵尸企业’,法人代表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将严重影响到其‘东山再起’。我们国税系统本着谨慎性原则,依法、适时、主动提起破产清算程序,充分发挥了破产法制度在市场经济中的‘防火墙’作用。”温州国税公职律师李美聪说。
据温州市国税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人介绍,税务机关通过提起破产清算,主动清理“僵尸企业”,对死欠税款进行核销,在保护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还有效减少了征管成本,缓解当前税收征管资源日趋紧张的问题,是一项企业家、市场、税务机关三方共赢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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