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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万学费换回满肚子气续 教育部门:将予以取缔
2017年04月14日 08:49:22 来源: 温州都市报 何群芳

  温州网讯 记者昨天从瓯海区教育局获悉,由于未经教育部门审批,涉嫌无证办学,且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教育部门将对昨天报道的“潘晓约培训机构”予以取缔。昨天,温都以《唉,近3万元学费换回满肚子窝囊气》为题,报道了黄先生一家在“潘晓约培训机构”的遭遇。经相关部门查询,发现该机构是未经教育部门审批的无证办学机构,注册地点为鹿城,而实际经营场所却在瓯海区龙霞路的一个小区内。

  教育部门:将组织联合执法队予以取缔

  昨天下午,瓯海区市监局稽查大队联合瓯海区教育局民办教育科,对位于龙霞路香槟左岸小区内的“潘晓约培训机构”(注册名为温州市梦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响企业管理公司”)进行了检查。检查人员与该培训机构负责人电话联系后了解到,香槟左岸小区内的场所主要用于该培训机构的办公和报名,而培训的场地则在红太阳宾馆内。检查人员在该培训机构发现,其培训范围包括对中小学生的语言、口才培训和夏令营。经教育部门认定,这些培训内容均为教育培训的一种,需要经过教育部门审批。

  “这家培训机构无法通过教育部门的审批,属于无证办学。”瓯海区教育局民办教育科科长林秀实介绍。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等内容,实际干的却是对孩子的教育培训,属于超范围经营。“我们将组织由街道牵头,教育、市监、消防、公安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对该培训机构进行取缔。”林秀实说。

  市监部门:限期不改最高罚款可达10万元

  此外,瓯海区市监局也证实了该机构存在“私自变更经营场所”的行为——注册地在鹿城区车站大道华盟商务广场,实际经营场所却在瓯海区龙霞路香槟左岸。据了解,上月21日,瓯海区市监局梧田市监所对该培训机构进行了检查,对该机构擅自变更经营场所的行为发出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一个月内改正。限期不改且继续经营的,将面临1万~10万元的罚款。“目前,我们还没接到该机构递交的变更住所的申请。”瓯海区市监局稽查大队相关负责人称,由于香槟左岸为封闭的住宅小区,想要变更到该场所是不可能的。

  黄先生能否退回学费?瓯海区市监局稽查大队相关负责人称,如果培训机构确实存在欺诈、隐瞒的情况,消费者就有权要求全额退款。而“梦响企业管理公司”本身没有教育培训的资格,却进行了培训,就属于欺诈和隐瞒的行为。

标签: 培训机构;瓯海区;教育 责任编辑: 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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