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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 查封关停涉案企业
2017年08月14日 06:05:04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记者 殷诚聪

  浙江在线8月14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殷诚聪 通讯员 吴合众) 8月13日,苍南县收到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重点投诉信访件,反映苍南县鸿量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在没有环保审批、没有转移联单的情况下,非法将大量废旧铅酸蓄电池转移到湖州、安徽等地。

  信访件引起苍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环保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至现场进行勘查,依法当场查封关停该企业。

  经核查,苍南县鸿量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先后于2016年11月15日、2017年3月27日,通过苍南县环保局环评审批及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并于2017年6月20日取得省环保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据现场初步调查了解,该企业存在废旧铅酸蓄电池入库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台账记录不规范等环境违法行为。鉴于以上问题,苍南县委、县政府要求在对企业实施查封关停的同时,由环保、公安部门对该企业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储存、转移等全过程进行深入调查,查清违法事实后,予以顶格立案处罚。

  苍南县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要坚决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以此次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排查整改,确保环境保护各项措施得到落实。

标签: 苍南县;危险废物;环保局;督察;查封;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 汪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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